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钻机制造项目用电动绞车采购项目
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钻机制造项目用电动绞车采购项目
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钻机制造项目用电动绞车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钻机制造项目用电动绞车框架采购招标(招标编号:BHZB-WZCG-*******),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物资为石油钻机行业用电动绞车。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的采购方式,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本项目估算金额约980万元,采购数量根据招标人采购订单通知进行分批次供货。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依据结算。
2.2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或买方指定其他地点。
2.3交货期:一般物资接到订单后40日内到货。
2.4产品质保期: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产品投入使用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5付款方式:分批次结算。价款结算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盘点清单为依据,买卖双方分批次进行订单的确认盘点,每批次订单标的物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该批次订单全额含1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交与买方办理完挂账手续。待挂账完成后60日内,买方以昆仑银行六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该批次订单价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到期后60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无息付清。结算时,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或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增值税税率时,应以不含税结算额重新计算含税结算额。本合同双方商定价格,已含结算期及付款方式所影响的财务费用。
2.6标包划分:本项目招标共1个标包,共计5项物资,每项物资设行最高投标限价,行最高投标限价为含13%增值税、运费(到盘锦或其他指定地点)、装卸费、调试及现场培训等的综合单价,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附件(详见附件)行最高投标限价内填报单价,详见下表:
标包一: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台) | 技术规格书编号 |
1 | 5吨 载人载物电动绞车 | 台 | 1 | ******.00 | LH2023-Z061 |
2 | 5吨载物电动绞车 | 台 | 1 | ******.00 | LH2023-Z045 |
3 | 5吨猫道电动绞车(工频) | 台 | 1 | ******.00 | LH2023-Z046 |
4 | 0.5T电动绞车(二层台) | 台 | 1 | *****.00 | LH2023-Z059 |
5 | 1T电动绞车(二层台) | 台 | 1 | *****.00 | LH2023-Z06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每月交付10套所投产品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同时,投标人如为中石油集团公司网内供应商,应处于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附能源一号网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8月1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元(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标包一:*****元。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联行行号:105*****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张梅梅
电 话:0317-*******/150*****447
10.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ml10nlv0818n5hox.mikecrm.com/bQzPbcl
标签: 钻机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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