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ZS2023-040
招标编号: HNZS2023-040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最高限价:
A包(省本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A):
*******.00元
B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B):
*******.00元
C包(五指山市、琼中县、保亭县、三亚市、陵水县、万宁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C):
*******.00元
D包(海口市、澄迈县、屯昌县、定安县、琼海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D):
*******.00元
E包(监理)(HNZS2023-040-E):
******.00元
采购需求:
海南省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一批分5个标包,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A包(省本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A):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B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B):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C包(五指山市、琼中县、保亭县、三亚市、陵水县、万宁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C):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D包(海口市、澄迈县、屯昌县、定安县、琼海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HNZS2023-040-D):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E包(监理)(HNZS2023-040-E):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最终验收)止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A包(省本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否
C包(五指山市、琼中县、保亭县、三亚市、陵水县、万宁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否
D包(海口市、澄迈县、屯昌县、定安县、琼海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否
E包(监理):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19时30分至2023年08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投标人只能对A、B、C、D、E五个标包中的其中一个进行投标。 6.2 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序环节相关的投标人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 6.5 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6.6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zw.hainan.gov.cn/ggzy)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水务厅
地址:海口市琼山大道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府街道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先生
4.招投标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部门:海南省财政厅/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