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中县党群服务中心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遴选招标机构的公告

关于琼中县党群服务中心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遴选招标机构的公告

关于琼中县党群服务中心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遴选招标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单位负责的琼中县党群服务中心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公开遴选招标机构机构,欢迎有能力的机构踊跃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2.******元(包含招标代理费、预算审核费用,最终项目总投资以预算审核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

三、服务内容:关于琼中县党群服务中心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四、资质(资格)要求

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从事招投标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证明材料:如是自有场地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是租赁场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能够开展招投标的相应专业力量(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两年招投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5、预算审核机构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登记并备案通过。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有意参加遴选单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投标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事宜

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4楼大气股

联系人:王贻宝 联系电话:177*****035

七、遴选评审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择优选取法”评审,从多家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重新启动遴选工作。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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