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中中心信息管理平台

卒中中心信息管理平台

北京某部信息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2023-JKYXZX-F1050)

我部就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卒中中心信息管理平台

(二)项目编号:2023-JKYXZX-F1050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

卒中中心建设是建立脑血管疾病急性期多学科联合协助医疗救治及规范化的诊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院的组织化管理的作用,探索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多学科合作模式,提高各地脑血管病诊疗服务水平。

卒中中心是整合神经外科、神经内科、神经介入、急诊、重症、康复、护理、医技等医疗资源,实现对卒中特别是急性期卒中进行高效、规范救治的相对独立的诊疗单元,是卒中救治的质量控制和组织管理模式。

中国的卒中中心建设不是以神经内、外科与相关学科简单机械地“物理拼凑”,而是在医院政策支持和中心协调下,将全院脑血管病相关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建立起一个包含急性期救治、早期康复、二级预防、随访宣教等功能于一体的相对独立的学科联合体系,突出通过多学科的密切合作,实现院前与院内的无缝对接,打破院内各学科的壁垒,优化卒中救治流程。真正意义上实现体系内各部门、各专业的“化学融合”。

目前,大部分医院卒中患者,尤其发病4.5小时卒中病人缺乏组织化、整体化诊疗,特别是针对规范的诊治流程及各种指南各位临床医生理解程度不同,导致有些卒中病人就诊后未能及时尽早溶栓,最大获益。

建立卒中中心必要性:借助我院在脑血管病救治方面的地方有利条件,进一步规范诊疗,提升自身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为了杜绝目前我院卒中病人管理中存在的上述情况,及时并有效将卒中病人管理目标落到实处,结合国家脑防委就关于卒中诊疗防治相关规定,建立并完善卒中中心势在必行。

2.项目建设解决问题:

建立卒中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在绿色通道中,通过给患者配备专用电子手环,使得时间节点的把控更细致、迅速、到位。将患者的检查信息通过手持终端及时进行信息录入,使得医护人员可以同时进行现场及在线评估,“多学科团队”无缝隙合作第一时间为患者选择最佳诊疗方案,给卒中中心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通过平台的多级审核功能,在系统审核后将卒中患者病历支持上报至国家脑防委卒中中心数据填报平台,保证数据上报的准确性。且可在平台中直观显示数据的完整度,随时掌握数据填报的状态。

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以信息化手段实现脑血管急救资源的实时调配管理和危急重症急救事件的预警提醒,强化院前急救快速反应,提升院前及院内的综合急救、突发危急重症事件的急救能力;加强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提高区域医疗信息共享与医疗服务衔接;扩展医院服务区域;在卒中平台基础上开展多样化脑血管服务模式,强化医学中心能力,促进医院稳定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

(1)院前及院内卒中救治流程信息化,实现表单流程化,减少手工录入,提高效率及数据准确性;

(1)实现120院前快速响应机制,移动终端实现心电采集、血糖检测、生命体征等数据实时采集传输;

(2)院内患者标识及时间自动化采集;

(3)各科室快速协同诊疗:急诊科、导管室、影像科、检验科、超声科、神内科、神外科,全流程卒中信息化管理;

(4)建立卒中质控中心: 120急救车GPS跟踪、120卒中急救时间轴显示、卒中病例实时显示。

(5)建立卒中中心全流程质量控制:数据核查及质控管理、运维监控管理、数据分析挖掘、数据自动上报。

(6)建立基层筛查数据实时共享至院内。

(7)建立卒中随访管理平台

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联合应用,推进系统间、科室间有效互动、联合,切实以技术手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启动卒中诊疗流程。

具体目标如下:

(1)与医院现有其他信息化系统对接,符合危急值患者,通过接口自动推送至卒中系统,并启动卒中流程。

(2)多系统集成,针对不同来院方式的卒中患者,快速发起卒中流程。实现影像资料、生命体征数据采集传输、患者标识及时间自动化采集。

(四)预算金额:45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9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失信、军队采购失信处罚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公告目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2023年8月3日至8月18日;

(二)电子邮箱:xneone@163.com;

(三)联 系 人:周主任;

(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具体电话联系);

(五)联系电话:010-********

2023年8月3日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管理 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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