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项目001包、002包
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项目001包、002包
项目概况
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210*****230*****
项目名称: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项目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制单价:50%
采购需求:本溪市明山区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内的工程预算评审、招标控制价评审、工程结算评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评审等采购人指定的相关内容。如遇服务范围变动,以实际需求为准,本包最多入围8家供应商,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包组编号:002
最高限制单价:50%
采购需求:采购人委托的会计事务评审、财务报表审计、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等采购人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相关内容。如遇服务范围变动,以实际需求为准,本包最多入围3家供应商,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包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建(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允许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如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应由其总公司(总所)授权,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以分公司(分所)为准;
(3)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02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3)允许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如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应由其总公司(总所)授权,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以分公司(分所)为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2年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项目投资为100万元。
7、本项目共划分两个包,一个供应商可同时响应两个包的征集,但只能入围一个包,如一个供应商在两个包的评审中均入围,则按其所响应的自然包号顺序(01包、02包)确定其入围包。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审计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gczbyxgs@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阳
标签: 投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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