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户村节水灌溉建设招标公告
十八户村节水灌溉建设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十八户村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州财政局和昌吉州民宗委(民语委)以昌州民宗明电[201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吉县发改综字[2015]363号文件核准;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十八户村节水灌溉建设项目
2、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项目规模:1000亩地节水灌溉(包括土地平整、开挖沟渠和铺设管道)
4、建设地点:二工镇十八户村
5、资金来源及投资额:较少民族补助资金50万元。
6、施工工期:计划2016年4月5日开工,2016年5月5日竣工。总工期31天(日历日)。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工程施工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可以报名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或资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建造员以上(含建造员)资格。
2、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有关证件。以上资料携带原件确认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三、其他事项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以上相关证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在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项目部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企业情况进行资格预审,对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木萨尔项目部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韩飞136*****42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文传秀189*****959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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