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肥西站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及涉铁段智能交通工程
新合肥西站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及涉铁段智能交通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合肥西站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及涉铁段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FAZ*****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合肥西站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标段及涉铁段智能交通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FA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164页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格式中一、技术条款偏差格式有一个节点(一技术条款偏差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有4个节点(编制说明、正文内容、其他内容、附件部分),请问制作标书时是否只用上传制作招标文件第164页格式为一个节点(一、技术条款偏差表)且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条款偏差表中任一节点上传即可?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节点下的其他节点,招标文件中并无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内容,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将“技术条款偏差表”,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任意节点均可。
2.招标清单落地机柜参数要求“电气开关、防盗抓拍及各项显示合理集成,即电气面板一体化,满足设备使用环境,防盗抓拍功能,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显示功能;②机柜后门:在原机柜结构上加装电子警察接线端子,市电电源插座、抓拍摄像头等;隔板基本满足交换机、终端服务器等外设的放置。”此参数为智能机柜参数,基于目前用户单位无智能机柜管控平台,后期无法对相应功能进行验证及发挥应有的作用,建议取消,请明确。
答:经与合肥市交警支队科研所对接,智能机柜平台近期暂不启用,本次招标取消智能机柜,采用普通机柜。
3.本项目900反向环保卡口抓拍单元如需满足人脸解析需求,只能覆盖2车道,因此900万反向卡口及配套设备高塘湖路路面部分少4套、清溪路地面部分少4套、清溪路高架部分少1套、十里店路地面部分少3套、四里河路地面部分少4套、清溪路西段(1标段)地面系统部分少1套。
答:设计图纸中描述“镜头焦距根据现场场景而定,对于需采集人脸信息并进行后台分析的卡口宜采用50mm 焦距”,可以通过提高焦距或调整抓拍角度来满足车道人脸抓拍需要,投标人中标后按图施工。
4.高塘湖路
(1)高塘湖路路面部分招标清单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车行灯杆(F型杆6m横臂)”数量为3套,而设计图纸有4套;“车行灯杆(F型杆8m横臂)”数量为4套,而设计图纸为3套,请核实。
答:经复核“车行灯杆(F型杆6m横臂)”数量为4套,“车行灯杆(F型杆8m横臂)”数量为3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均不作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2)高塘湖路路面部分招标清单其他费用中“车道指示器”数量为2套,而设计图纸有4套,请核实。
答:因施工范围不同,除隧道2套外,另外2套纳入地面工程范围箭头灯工程量中,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高塘湖路涉铁工程(下穿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中缺少6套监控配套杆件,请核实。
答:隧道中配套杆件含在清单“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中。
(4)高塘湖路涉铁工程(高架匝道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和卡口违法抓拍记录系统中缺少共用的落地机柜1台,请核实。
答:高架及匝道上不具备落地机柜安装条件,设备设置于抱杆机箱中 。
5.清溪路
(1)清溪路地面部分招标清单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车行灯(箭头灯)”数量为13套,而设计图纸为12套;“车行灯(箭头灯,含集成倒计时器)”数量为4套,而设计图纸为5套;“机动车信号灯倒计时器”数量为9套,而设计图纸为8套,请核实。
答:经核对“车行灯(箭头灯)”数量为12套,“机动车信号灯倒计时器”数量为8套。“车行灯(箭头灯,含集成倒计时器)”数量为5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均不作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2)清溪路高架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和卡口违法抓拍记录系统中缺少共用的落地机柜2台,请核实。
答:高架及匝道上不具备落地机柜安装条件,设备设置于抱杆机箱中。
6.十里店路
(1)十里店路地面部分招标清单电子警察系统中落地机柜少1台,请核实。
答:经复核清单与图纸数量一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十里店路涉铁工程(匝道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中缺少4根监控杆件,请核实。
答:此部分杆件附着于标志牌或路灯立柱上,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3)十里店路涉铁工程(匝道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和卡口违法抓拍记录系统中缺少共用的落地机柜1台,请核实。
答:高架及匝道上不具备落地机柜安装条件,设备设置于抱杆机箱中。
7.四里河路
(1)四里河路地面部分招标清单电子警察系统中“不低于300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含镜头、防护罩等)”数量为7台,而设计图纸数量为6台,请核实。
答:经复核清单与图纸数量一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四里河路高架部分招标清单卡口违法抓拍记录系统中“多合一补光灯”数量为11套,而根据设计图纸需14套,请核实。
答:经复核清单与图纸数量一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四里河路高架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和卡口违法抓拍记录系统中缺少共用的落地机柜1台,请核实。
答:高架及匝道上不具备落地机柜安装条件,设备设置于抱杆机箱中 。
(4)四里河路匝道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标志板”数量为11套,而根据设计图纸需15套,请核实。
答:经复核清单与图纸数量一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四里河路匝道部分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和卡口违法抓拍记录系统中缺少共用的落地机柜1台,请核实。
答:高架及匝道上不具备落地机柜安装条件,设备设置于抱杆机箱中 。
8.长岗路
(1)招标清单高清监控系统和卡口违法抓拍记录系统中缺少共用的落地机柜1台,请核实。
答:高架及匝道上不具备落地机柜安装条件,设备设置于抱杆机箱中 。
9.清溪路西段(1标段)
(1)清溪路西段(1标段)地面部分招标清单电子警察系统中“多合一补光灯”数量为39套,而根据设计图纸需46套,请核实。
答:经复核多合一补光灯数量应为41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均不作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后自行报价。
(2)清溪路西段(1标段)地面部分招标清单电子警察系统中“抱杆机箱”数量为13套,而根据设计图纸需14套,请核实。
答:经复核清单与图纸数量一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清溪路西段(1标段)招标清单其他费用中“电子警察机柜”数量为3台,而根据设计图纸需5台,请核实。
答:经复核清单与图纸数量一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0.十里店路(1标段)
(1)十里店路(1标段)设计图纸“十里店路与清溪路南进口”电子警察设备在清溪路西段(1标段)电子警察系统已统计,清单数量是否重复,请核实。
答:经复核“十里店路与清溪路南进口”智能交通设备在清溪路西段(1标段)清单内,十里店路(1标段)未统计,清单数量不重复。
11.高塘路(1标段)
(1)高塘路(1标段)地面部分招标清单“违停抓拍系统”中“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030*****8065)”特征参数实际是普通高清监控摄像机参数无法满足违停抓拍功能,而根据设计图纸此处应为违停抓拍球机,请核实并明确该设备名称及特征参数。
答:特征及参数以“违停抓拍球形摄像机”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212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2023年8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标签: 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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