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热电有限公司150MW户用光伏发电一期20MWEPC工程预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热电有限公司150MW户用光伏发电一期20MWEPC工程预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热电有限公司1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3-3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热电有限公司1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松原市及周边区域。
2.2 规 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MW,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及周边区域。本工程利用区域内农户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容量为20MW。本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晶硅545Wp及以上光伏组件,接入电压等级为220V/380V,接入方式采用“全额上网”的并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华能松原热电有限公司1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EPC工程预招标标段。
2.4 施工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及周边区域
2.5 计划工期: EPC工程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运行维护合同计划从EPC工程竣工验收并网发电之日起,工期5年。
2.6 招标范围:
2.6.1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招标人进行审核,取得同意优化方案的审核意见后方可实施,设计周期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包括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所有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含申报方案、投资机构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
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获取光资源数据,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础设计,房屋加固、防水设计等,原则上按照最优角度和最大发电量设计。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第三方评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收益不低于可研)、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初设审查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指定单位审查,费用包含在EPC总价范围内。
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6.2光伏电站的施工: 本工程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拟优先采用单晶硅545Wp及以上光伏组件,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最终接入公共电网配电箱或线路,220V/380V 低压并网。
工程施工(含房屋换瓦(如有))主要包含:土建、建筑、安装(含加固、接地)、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调试及并网(含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技术服务及培训等全部工作);各项手续办理: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各户备案、电网接入及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国网云(光e宝)系统办理、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的签订办理等;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个企业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国网云(光e宝)系统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6.3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运输、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D.完成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职业病卫生三同时验收、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并网验收、档案验收及国家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2.6.4运行维护服务范围:对光伏电站资产的运行、检修、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运行、检修、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太阳能电池方阵、控制器、逆变器、汇流箱等设备、电站系统设备运行故障修复及系统的运行、数据监测、维护(包含易损件及开关线路的采购及更换等)、清雪、光伏板清扫、备品备件的采购、储备、农户房屋损坏、庭院维护及漏雨维修等工作;与电网公司沟通农户电费结算事宜,协调农户、电网及甲方办理电费划转相关事宜;在本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协调与农户之间关系,避免发生任何纠纷,若产生纠纷时,乙方全面负责(如需保险公司赔偿时,乙方负责协调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若保险公司未赔付,则费用在乙方年度运维费用中等额扣除)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保证本项目不受影响,保证甲方形象不受到影响。
2.6.5本工程为总承包工程,投标人负责除可研、监理、设备监造、性能考核试验、第三方检测、生产准备和造价咨询服务之外的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6.6计划工期:EPC工程(批复容量)工期不超过60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运行维护合同计划从EPC工程竣工验收并网发电之日起,工期5年。
2.6.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不低于4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kW),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招标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招标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招标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招标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份5MW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热电有限公司1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星火路39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vip.wuzhiju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2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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