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

(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遴选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服务内容

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相应资质。

(二)需提供以下资料:

1.相关信用信息查询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密封报价函。

四、报价方式

以咨询服务费进行报价。

五、评选方式

在有资质、有能力进行琼中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及技术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最低值和历年对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业绩工作综合能力做为评选基准,最终评选出一名相对低价且综合能力强的单位作为本工作咨询服务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严禁恶意报价、扰乱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二)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参加报名单位未达到1:3比例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单位的比例未达到1:3,则取消本次遴选活动。

(四)报名时请提供密封报价函(明确报价金额并列明报价计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资信证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单位相关咨询业绩、本项目造价咨询报价的依据等。以上提供资料须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资料寄送到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县政府第四办案大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报名期限自2023年8月4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30止,逾期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标签: 技术用房 土壤污染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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