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农业安全数字化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红河州建水县农业安全数字化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河州建水县农业安全数字化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3b4a628-2719-4ddf-b8b0-4b36e*****e7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3b4a628-2719-4ddf-b8b0-4b36e*****e7 | ||
建设规模: | 项目占用地面积210.52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库容8万立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135.92亩,建筑面积*****.68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服务中心6901.94平方米、市场管理用房2878.62平方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5599.56平方米、水果库*******平方米、蔬菜库*****.12平方米、低温库和电商快递库*****.32平方米、配套用房1000平方米、果蔬废料回收点250平方米、软件平台建设和数据中心硬件环境建设。二期占地面积74.6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集采集配中心******平方米、中央厨房8423.16平方米,分拣、加工、包装、收转运中心*****.34平方米和配套用房490平方米。d3b4a628-2719-4ddf-b8b0-4b36e*****e7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0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0873-*******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曲江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张老师 |
办公电话: | 138*****94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庆鹏 |
办公电话: | 184*****015 | 移动电话: | 184*****015 |
标段编号: | GC532*****230********** |
标段名称: | 红河州建水县农业安全数字化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1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8-30 08:30 |
开标地点: | 建水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占用地面积210.52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库容8万立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135.92亩,建筑面积*****.68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服务中心6901.94平方米、市场管理用房2878.62平方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5599.56平方米、水果库*******平方米、蔬菜库*****.12平方米、低温库和电商快递库*****.32平方米、配套用房1000平方米、果蔬废料回收点250平方米、软件平台建设和数据中心硬件环境建设。二期占地面积74.6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集采集配中心******平方米、中央厨房8423.16平方米,分拣、加工、包装、收转运中心*****.34平方米和配套用房490平方米。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1)勘察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在建或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2)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在建或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3)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在建或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施工内容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的工作的单位提供)。 |
其他: |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任意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3.6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满足);(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满足)。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8-30 08: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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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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