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印刷发放项目招标公告
教材印刷发放项目招标公告
教材印刷发放项目招标公告
(2023-JK09-F101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材印刷发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09-F1016
三、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付 时间 | 交付 地点 | 备注 |
教材印刷发放项目 |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书籍的排版、制版、打印、复印、印刷、装订、材料、包装、同步制作电子档案(教学课件)等,接到招标人订单后,须对招标人印刷品优先排版,优先印刷,不得拒绝,免费上门取样、西安市内免费送货。外省代发纪要,纪要邮寄产生费用,均以纪要局结算为准。所有印刷品内容给予保密,不得外泄。 | 项 | 1 | 按照印刷品分发单时间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项目年度概算约440万元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报价表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项目年度概算并不代表最终的服务合同金额,投标人应知晓实际结算金额所带来的风险。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年度概算:约440.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失信名单。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6楼东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纪录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可提供人资部门开具的员工证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xzbxafgs@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2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 月22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三)提交样品数量:1本。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样品采取盲评,不可标志或做任何标记,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密封袋须标明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投标人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样品为16开,300±50页,内文70g787×1092,胶订,内文插图8开或8开以上不少于10张(彩色),封面157g889×1194铜版,覆膜成品书。样品文字内容不限(但不得为涉密内容)。样品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董工、郑工
办公电话: 029-********
移动电话: 130*****541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6楼东户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
招标人: 尚助理
联系电话: 029-********
联系地址:西安市
十二、采购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余先生
办公电话:029-********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聂干事
办公电话:02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