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二醇尾气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二醇尾气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竞争性磋商公告
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二醇尾气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项目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二醇尾气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库尔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编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二醇尾气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磋商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YZC(JC)2023-008
项目名称: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二醇尾气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投资额:8502万元。
项目概况:新建利用新疆中昆乙二醇装置尾气为原料制液体二氧化碳装置,建设规模为 15 万吨工业级液体二氧化碳厂区,装置采购安装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新疆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总承包计划工期:一期:97日历天,二期:24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中:
?施工工期:一期:97日历天,二期:245日历天
一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0日;
计 划 竣 工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3月1日;
计 划 竣 工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部分——施工、试运行、竣工交付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等相关工作。采购部分——相关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完整,具备相应的中级职称或注册资格。
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2.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10、其他要求:1)本项目如有必要对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工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磋商文件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或电汇)至新疆文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使用工程保函或银行保函的,并提供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原件的扫描件须在标书中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需要提交的资料
1、时间: 2023 年8月3日至2022 年8月10日,每天上午10:30 至13:00 ,下午16: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库尔勒市梨香辖区兴康路52号神州集团综合办公楼404室
3、方式:线下获取。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审核验证后返还。以上证件不齐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受报名。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8月 16日16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库尔勒市梨香辖区兴康路52号神州集团综合办公楼519室
五、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库尔勒市梨香辖区兴康路52号神州集团综合办公楼519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
1、采购与招标网https:///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库尔勒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开发区中昆大道363号
联 系 人:云先生
联系方式: 191*****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文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库尔勒市梨香辖区兴康路52号神州集团综合办公楼404室
联系方式: 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云先生
电话: 1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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