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中心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维保第1次重新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中心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维保第1次重新招标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中心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维保【网上竞价】(第1次重新招标) | ||||||||
项目编号 | 0345FW********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数据中心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维保,设备型号、数量详见附件1.维保要求】;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情况:本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桥数据中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维保周期:2023 年8月22日至2024 年8月21日,为期 1 年; 服务方式:非驻场维保服务。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nmgcqcg@163.com】”: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过的一张增值税发票); (2)供应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须具有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维保服务的维保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纸质版原件备查,供应商须协助查验; (6)供应商须在呼和浩特市有常驻机构,供应商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维保技术服务人员2人,且技术服务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电工作业),须具有1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规模农信社(详见表1银行列表)科士达UPS电源设备或蓄电池产品安装维护经验。须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常驻机构营业执照或者租房、购房合同证明、水电单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年社保证明、资质证书、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纸质版原件备查,供应商须协助查验; (7)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个科士达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的采购安装类或维保类案例,合作方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规模农信社。须提供相应行采购合同(包括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设备清单及相应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2.银行清单,纸质版原件备查,供应商须协助查验);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9)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0)本维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3年8月4日10:00至2023年8月9日10: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小组3人(采购单位委托1人,剩余成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3年8月9日10:00-11:00; 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220000】元(超出起始价属于无效报价),报价阶梯:【2000】元。 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 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性巡检维护、故障诊断及维修、部件更换服务、系统升级和漏洞修复、应急演练、定期巡检服务、重要时段的现场高级护航服务、产品性能的评测及调优服务、机房改造及扩容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等维护工作、服务文档及工作记录管理、因国家政策或行业规定变更的产品升级工作等】与本维保相关的一切费用; 2、报名参与本维保竞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含);如少于2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维保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元;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维保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nmgcqcg@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标准的8折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我单位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1、《维保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商已交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2、维保周期:2023 年8月22日至2024 年8月21日,为期 1 年。 3、质量标准:所提供的商品质量合格,技术性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桥数据中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供应商愿意向采购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2)保证范围为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采购方要求按时供货、安装、中途终止合同、服务过程中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等原因,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履约保证金额: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缴纳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在规定期限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注:第一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顺延选择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6、供应商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不按期供货、安装、未按本维保要求提供服务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问题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所有采购项目3-5年。 | ||||||||
付款要求 | 1、乙方未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专用发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付款期限顺延,且甲方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里程如下: (1)乙方服务满6个月且依约完成进度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专用发票、《付款申请》、《付款确认表》、维保服务验收报告及合同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整),乙方同意甲方在付款时一次性扣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扣除的相关费用、违约金等。 (2)乙方服务满12个月且依约完成进度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专用发票、《付款申请》、《付款确认表》、维保服务验收报告及合同复印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整),乙方同意甲方在付款时一次性扣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扣除的相关费用、违约金等。 | ||||||||
发布媒体 |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4、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120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人:翟桂媛 联系电话:0471- *******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操作指南 |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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