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自行检测业务服务及光缆驻厂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产品质量自行检测业务服务及光缆驻厂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自行检测业务服务及光缆驻厂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8,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包: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自行开展产品检测各项工作,购买供应商检测服务。要求按照检测要求开展抽样及检测工作,保证到货物资的质量,确保项目开展、工程建设、市场营销等活动的顺利展开。
在2年内,开展各类到货产品自行检测及研究工作,检测范围包括馈线、馈线连接器、GSM天线、TD天线、室内覆盖隐蔽天线、干放、WLAN、分布系统、直放站、无源器件(功分器、耦合器、合路器、衰减器、电桥、负载)、DDF、软跳纤、铠装跳纤、光跳纤、光缆接头盒、2V第二类蓄电池,汽油发电机、多功能自助终端、光分路器、数据跳线、光纤分配架、基站用综合机柜、网络综合机柜、光缆交接箱、非金属阻燃光缆、分组化数字微波、光缆、宽带接入用综合配线箱、镀锌钢绞线、塑料管材等产品。根据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质量检测要求会进行相应增加或减少等调整。(可参考附件: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和方案)
在2年内,对经双方确认的重点产品开展飞行检测研究及实施工作,检测范围主要为通过研究确定的重点产品及供货商、第三方检测机构。(飞行检测定义:飞行检测是在被检查供应商不知晓的情况下,对重点产品进行供应商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二年。
第二包:
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开展驻厂检测工作的要求,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作为实施省公司,开展产品驻厂检测相关工作。检测内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蝶形光缆”和“普通光缆”产品。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一年。
二、资格要求
第一包: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须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含)或以上(外币注册公司注册资金按比选当日外汇汇率换算),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应答人必须提供近 2年(2013-201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财务报表证明近两年无亏损, 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
(3)应答人必须提供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为近 3 年(2012年至今)至少有 3 个单笔合同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合同。若提供的类似合同金额涉及保密的,必须携带合同正本备查;若提供的类似合同未写明金额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合同规模。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需附有合同复印件来证明,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复印件作为依据,原件现场备查。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4)应答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正本备查;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应答时承诺税率一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应答人必须承诺所派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所有相关检测仪器仪表(互调测试仪、网络分析仪等)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应答人须具有互调测试仪、网络分析仪等电信类产品检测设备的相关检测仪器仪表备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应答人须具备电信类设备的全指标检测经验(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GSM天线、TD天线、WLAN和无源器件)。
(8)应答人具备并能够提供有效的移动通信检测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
(9)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0)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
(11)应答人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1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第二包: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须达到 300 万元人民币(含)或以上(外币注册公司注册资金按比选当日外汇汇率换算),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应答人必须提供近 2年(2013-201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财务报表证明近两年无亏损, 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副本提供复印件。
(3)应答人必须提供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为近 3 年(2012年至今)至少有 3 个单笔合同金额为2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合同。若提供的类似合同金额涉及保密的,必须携带合同正本备查;若提供的类似合同未写明金额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合同规模。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需附有合同复印件来证明,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复印件作为依据,原件现场备查。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4)应答人必须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
(5)应答人必须具备经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
(6)CMA认证及CNAS认可范围涵盖“蝶形光缆”和“普通光缆”,且认可及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7)应答人必须承诺所派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所有相关检测仪器仪表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应答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正本备查;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应答时承诺税率一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0)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
(11)应答人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1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13)本次比选 不接受 代理商申请。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15年11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8层
邮 编:100013
联系人: 康 进 、 刘 菲
电话: 186*****120 、 137*****035
传真: ***-********
电子邮件:lflovely@vip.126.com
九、附加项
1、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名审核。
2、为防止网络故障等原因影响应答文件上传,建议提前一个工作日上传应答文件,如出现问题能有时间解决。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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