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司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司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现通过采购方式采购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司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名称: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司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内部控制管理竞争性谈判。
三、服务时间:2年6个月,从2023年7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采购金额:劳务派遣司勤人员约44人,具体以甲方提供人数为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约2100元,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总费用约*****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费用为准。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为司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按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的百分比计数,百分比数不得超过1%。
五、支付方式: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用工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全额开具税务发票用于结算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
六、采购人: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联系方式:唐圣雄,157*****377。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未被市场禁入;
1.7参加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存续的劳务派遣资质,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办理相应公司登记,并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岳池县工商注册或有分支机构。非岳池县工商注册或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须承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原当地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9.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
1.9.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岳池县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租房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在岳池县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的可提供承诺函,承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在岳池县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并签订项目合同;未按时签定项目合同、合同期间无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以及未按要求达成约定条款的,将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见采购文件。
(三)本次采购以网站发布公告形式邀请3家及以上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若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竞争性谈判流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北楼2—4;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领取。
十、采购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4时00分。
十一、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北楼2—4或本次采购开标现场。(响应文件只接受现场递交,不接受邮件、快递、电子邮件等;未现场领取采购文件的不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
十二、采购方法及其他要求:见采购文件。
十三、采购公告的发布:本次采购公告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示栏处公示。
岳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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