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商务局海林市代表团参加第九届中国绥芬河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场地展览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海林市商务局海林市代表团参加第九届中国绥芬河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场地展览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20*****202********
项目名称: 海林市代表团参加第九届中国(绥芬河)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场地展览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关于海林市代表团参加第九届中国(绥芬河)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根据招商工作需要,特制定绥博会海林展区。 项目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11日 工程规格:平面面积为6*6平方米,高度为4.5米 工程结构:木制结构 工程地点:绥芬河边和区会展中心 工程项目明细: 地面部分包括地毯 展台展架包括L型展墙、中心圆形展台、弧型接待台 其它部分包括洽谈桌椅、亚克力发光字(中国海林)、现场组装工费、电费、LED投光灯、工人差旅费等费用 服务需求 承接海林市商务局第九届中国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特装展位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地点位于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面积为36㎡(6m*6m),服务需求包括展区设计及搭建、布展、撤展等,保证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服务、保证工程安全。 验收标准: 供应商进行展位特装工程制作、布展工作应按照甲方所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同时按组委会的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服务周期: 1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海林市商务局
联系人: 胡宇峰
联系电话: 130*****555
联系座机: 0453-*******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览服务 博览会 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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