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造价过程跟踪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造价过程跟踪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序号 | 名称 | 范围及内容 | 总报价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 |
1 | 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造价过程跟踪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目实施全过程 | ||
2 | 2015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造价过程跟踪服务 | 项目实施全过程 | |||
总价 | 大写: | ||||
报价要求 | |||||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造价过程跟踪服务的服务业绩。 | |||||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采购最高限价为 8万元。供应商如要实地考察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 |||||
3、采购内容:扬州市江都区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根据相关规定,需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并分别出具国家、省级项目两类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 |||||
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2015年6月-2015年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投标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一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造价过程跟踪服务的服务业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例);(7)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格式自拟,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承诺、服务期限承诺等内容);(8)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网上查询件)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 |||||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内含:1、报价单;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5、资质证书复印件;6、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9、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11、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 |||||
6、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采购的参数,否则当废单处理。 | |||||
7、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分别出具经甲方和扬州市江都区审计局认可的国家、省级两类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30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 |||||
备注 | 1、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应包项目成本及其所有税费的总和。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之前提交。 |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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