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SG2015-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消防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建设资金来国家特拨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消防工程。

2.2项目规模: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消防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与安防技防工程联动调试等工作。

2.3建设地点:哈市平房区新疆大街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由于涉及消防系统与安防技防系统联动,本次招标接受投标单位已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3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层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投标人登记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工长的岗位证书、质检员的岗位证书、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6层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按通知要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98号

邮政编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初欣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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