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档案配套设备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档案配套设备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3-2648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红安卷烟厂档案配套设备设施购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1.2.1标包名称:红安卷烟厂档案配套设备设施购置。
1.2.2采购内容:购置密集架、书车、书梯等与档案改造项目配套的设备设施。
1.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70元。
1.2.4中标投标人数量:1家。
1.2.5总价限价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等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税金等全部费用。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架体部分不少于10年,智能部分不少于2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或零配件、专用工具等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并修补存在的缺陷直至合格。若最终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质保期外,提供2年免费维修服务。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60个自然日内交货;补单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30个自然日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并根据招标人通知时间进场,在订单下达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GB/T*****.4-2013《钢制书架第4部分:电动密集书架》、GB/T*****.3-2013《钢制书架第3部分:手动密集书架》、DA/T7-92《直列式档案密集架》等国家标准。
1.8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若是所投智能型电动密集架代理商的,应取得所投智能型电动密集架制造商的代理授权;投标人若是智能型电动密集架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至2023年08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6.1开标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栋709室
邮编:******
联系人:王经理、秦经理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厂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标签: 档案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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