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
2.数量: 1套
3.招标编号:
4.到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 (到货地点:西飞现场)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要求:
1.按照项目概况和技术要求投标。
2.投标方须承认招标文件的合理与合法性,遵守本次招标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招标文件中投标方的各项义务。
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立即告知招标方。
4.开标后,不允许投标方对投标价进行调整。
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者;
b.投标文件未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者;
c.投标文件逾期送达者;
d.不满足、不响应第四部分第三项“技术服务要求”者;
e.不满足“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号者。
二、投标资格文件
1.生产厂家简介及经营状况。
2.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3.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4. 生产厂家对代理公司委托授权书。
5.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用户清单。
三、日程安排
1.发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17 日
2.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 点
3.地点:中航飞机西安飞机分公司技改基建部技改处
4.联系人: 段洪庆 电话: ***-******** 传真: ***-********
5.监督电话: ***-********
四、评标
1.工作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审查。
2.评标标准: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在满足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中标方按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1.设备用途:
实现压缩空气净化、干燥处理。
2. 项目工作现场的环境条件:
2.1 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小于90%,压缩空气进气温度≤40℃,压缩空气进气压力露点<15℃。
2.2 电源:220V±10% 50HZ±1%。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名称及数量: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一套(含:前、后过滤器、除油过滤器)。
*3.2 规格参数:
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一台,进气压力0.4-1.0MPa,处理气量10m3/min,压力损失<0.02MPa,再生耗气量≤16%公称流量,成品气压力露点≤-20℃。
除油过滤器一套,进气压力0.4-1.0MPa,处理气量10m3/min,过滤精度0.01μm。
前置过滤器一套,进气压力0.4-1.0MPa,处理气量10m3/min,过滤精度5μm。
后置过滤器一套,进气压力0.4-1.0MPa,处理气量10m3/min,过滤精度1.0μm。
3.3 其他要求:
3.3.1 干燥器吸附剂采用活性氧化铝。
*3.3.2 干燥器安装微电脑控制中心,要求液晶显示,显示屏采用西门子TD400C(显示4行文本), 具有中文操作界面。控制器要求采用西门子S7-200。预留远程控制接口。接口为RS485,遵循modbus协议。提供远程控制所需的接口转换设备、通讯手册和技术支持,保证能够实现中央控制计算机与本机通讯。干燥器双罐的工作方式是利用变压吸附,再生循环,使压缩空气交替流经两个充满吸附剂的干燥罐,即一个罐体在高分压(工作压力)状态下吸附蒸汽时,另一个罐体在低分压(接近大气压)下解析,然后按设定的时间程序切换,内部的PE线和N线应采用压接,压接时,严禁“一钉多根线”。N与PE应标识正确、明晰。
3.3.3 干燥器应具有高低压报警指示、故障指示、故障记录、运行台时累计等功能。
3.3.4 干燥器所有零件和各种仪表计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所有仪表和计量设备均需有第三方校验合格报告。干燥器双罐上均需配有压力表,压力表需有生产厂家资质证明。
3.3.5 干燥器整机采用集装式结构,室内安装方式,运行噪声不大于70dB(A)。
3.3.6 前、后置过滤器滤芯采用聚酯纤维,除油过滤器采用超细纤维。过滤器采用T型悬挂式,带就地压差显示,过滤器的管径为DN50,排水阀门为自动排水阀和手动排水阀,自动排水阀采用阿姆斯壮1-LDC型排水阀,手动阀门为球阀,阀体材质为铜。
3.3.7 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并按其规定提供有关设计及制造资质证明、质量证明等资料。
3.3.8 干燥器机体外观颜色为冰灰色,色号GY09。管道颜色为中黄色,色号Y07。
3.3.9 干燥器两个罐之间的切换阀门应是电磁阀和蝶阀,阀体材质为铜。
3.3.10 设备为集装式,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在水泥平台上。
3.3.11 设备与管道之间连接方式为法兰连接,配对法兰需采用不锈钢材质。
4. 标准配置以外另外要求的备品、备件等:
前、后置过滤器及除油过滤器滤芯各一套。
5. 项目执行标准和规范:
5.1 《压缩空气干燥器规范与试验》GB/T 10893.1-2012
5.2 《压力容器》GB 150-2011
5.3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12
5.4 《压缩空气干燥器规范与试验》GB/T 10893.1-2012
5.5 《压缩空气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2008
5.6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5.7 其它相关国家、行业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6. 项目验收:
6.1 设备到场,供需双方共同进行开箱验收。
6.2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累计正常运行72小时进行验收,验收以技术协议及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依据,以验收报告为准。
6.3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供方需对过滤器出口处压缩空气的压力露点进行测试,压力露点≤-20℃。
7. 提供的资料:
7.1 设备装箱单、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维修手册,出厂测试报告。
7.2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均需提供资质证明及质量证明文件。
7.3 外购成品规格型号、使用维修说明书和制造厂家名称、地址及订货号。
7.4 仪器仪表、附件合格证等。
7.5 上述资料提供中文版纸质资料三套及电子文本一套(资料为PDF格式,中文电子版光盘技术资料要求齐全,清晰,图纸标题栏完整、元器件参数齐全),随设备包装发送。
8. 技术培训:
在设备交付需方运行前,供方应对需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现场培训,确保运行人员可以独立、安全地完成设备运行,确保维护人员可以独立、安全地完成设备维修保养。
9. 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供方对设计、材料或制造安装不良所引起的缺陷负责,供方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新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9.2 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在需方故障申请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
一、总体报价及配置
1.开标一览表(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表格格式)
2.价格总体构成:包含的所有配置,并将标配外的备件、功能及运输、培训、安装及服务等分项报价。
3.两种价格分别报价:
3.1 验收合格,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帐满六个月后付款。
3.2 验收合格,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挂帐次月付款。
4.其他说明及承诺。
二、投标产品描述
1.投标方需对所投产品方案、功能、性能详细描述。
2.投标方需对产品关键部件性能指标予以说明。
3.投标方需对外购件的产地、订货号予以说明。
4.投标方提供所投产品样本。
三.技术服务要求
1.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交付。
2.设备终验收后,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应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2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3.在关键部件损坏后,经维修更换后,该部件重新计算保修期,出现较大故障,维修停机时间超过二周以上,整机保修期相应顺延。
4.保修期后,卖方应能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包括最优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及时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培训;对于出现的故障、工艺性问题能给予指导性意见及充分的技术支持等。
5.培训要求:卖方应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在项目验收阶段,对相关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答疑,确保操作人员、维护人员掌握设备的操作及维护。
四.付款方式
依据报价情况付款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1.验收合格,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帐满六个月后付合同价款的90%,质保期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10%。
2.验收合格,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挂帐次月付合同价款的90%,质保期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10%。
五.生产厂家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代理公司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表格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