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殡仪馆环境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肥东县殡仪馆环境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肥东县殡仪馆环境监测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预算:15万元;

4、最高限价:15万元;

5、采购需求:肥东县殡仪馆环境监测项目相关事宜,对肥东县殡仪馆排污许可证内所有需要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完整有效数据,提供证后管理服务,协助肥东县殡仪馆对2023年度内环境测评;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年度内完成台账管理,并最终通过国家环保部门的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需现场查看场地情况,再提出合理报价,若不现场查看则视为默认已确认,中标后不得已任何借口提出其他要求,拖延工期。

9、本次招标本着优中选良的要求,至少有3家及以上单位投标才可开标,若在开标前未达到至少3家的情况,将进行重新发布信息,已投标单位需进行下一轮投标。

二、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企业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

三、投标材料清单

1、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方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方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方公章);

4、报价单,根据项目需求清单给出的详细报价;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

6、近三年来,供应商具有环境检测相关业绩;

7、服务承诺(包含且不限于检测完成时间、证后管理等)

8、项目人员配置,现场人员相关身份证明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投标公司本公司相关岗位人员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9、附件中所需材料。

以上所有文件材料一式一份,用一个文件袋进行完整封装,封装必须是整张A4纸将两端及中间开口处完全封闭,封口四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肥东县殡仪馆肥东县殡仪馆环境监测项目投标文件,有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4 日至2023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4.2地点:肥东县殡仪馆办公室(店埠镇塘林社区)

4.3提交方式: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肥东县殡仪馆。(派专人递交或快递、邮寄等方式均可,但应当在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肥东县殡仪馆)

五、询价开标时间

5.1时间:2023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5.2地点:肥东县殡仪馆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价评审办法

采购方组织的询价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履约及诚信度评估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壹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恶意低价围标,本项目报价不以最低价中标,采取最接近平均价为准,如N家(N不小于3)响应单位符合项目资质,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则N家报价的总和÷N=平均价,以最接近平均价格的报价为最终中标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八、付款方式

中标方在完成项目检测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采购方将支付合同价70%,剩余30%作为证后管理保证金,在本年度国家环境检测部门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若在证后管理期间,中标方未能及时协助采购方完成年度排污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方从保证金中等额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超出部分由中标方等额支付。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

九、凡对本次询价公告提出询问或投递标书,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方:肥东县殡仪馆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塘林社区

联 系 人:张成明

联系电话:150*****226

附件:肥东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检测项目招标需求及要求细则

附件:

肥东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检测项目 招标需求及要求细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实验室面积≧3000平方米。(提供CMA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及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资质附表,分包监测总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2项)。

4、供应商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服务业标准化相关文件的。

5、近三年来,供应商具有三个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废水或废气检测业绩。

6、供应商提供3名技术人员: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招一家供应商对肥东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检测服务及排污许可证进行证后管理等技术服务。

1、尾气检测服务:

检测项目

采样点数(个)

采样频次(次)

DA001~DA009火化机废气排气筒出口

二氧化硫

6

1

氮氧化物

6

1

低浓度颗粒物

6

1

一氧化碳

6

1

氯化氢

6

1

6

1

二噁英类

6

1

林格曼黑度(烟气黑度)

6

1

DA010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

臭气浓度

1

1

1

1

硫化氢

1

1

油烟排口

油烟

1

1

厂界无组织

TSP

4

1

4

1

二氧化硫

4

1

氮氧化物

4

1

氯化氢

4

1

硫化氢

4

1

臭气浓度

4

1

生活污水排放口

pH值

1

1

氨氮

1

1

化学需氧量

1

1

五日生化需氧量

1

1

悬浮物

1

1

动植物油类

1

1

总磷

1

1

总氮

1

1

粪大肠菌群

1

1

厂界噪声

噪声(昼)

4

4

2、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肥东县殡仪馆于2021 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考虑到证后管理的专业性,为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的对采购人的排污许可证进行证后管理等技术服务。

(1)根据《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指导采购人填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的台账记录;

(2)采购人提供环境检测报告,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在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传年度环境检测报告;

(3)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台账记录,成交供应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当年年度执行报告。

(二)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15万元。

2、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包括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各类保险等 )。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费用。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仪器设备配备须齐全并符合国家要求,相关检测设备须提供采购发票原件或影印件备查,相关技术人员配备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3、成交供应商不得整体转包监测业务。因监测工作确需要进行业务分包的,可将部分监测项目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但分包监测总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2项),服务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资质的证书,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供分包服务。

4、成交供应商每次检测结束都需出具正规的检测报告及结果分析(需盖有检测单位的公章)

5、为保证样品有效性,供应商须承诺在合肥地区有检测实验室。(需响应肥东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检测项目招标需求及要求细则第一项、资格要求中第二条2条:供应商实验室面积≧3000平方米。(提供CMA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的要求。并提供实验室照片、CMA证书和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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