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某单位综合场人工草坪项目

乌鲁木齐某单位综合场人工草坪项目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综合场人工草坪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JABB-G1117

三、项目概况:

在约9700m2的场坪上铺设人工草坪(草坪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包含缓冲垫层(已有)处理、每平方米填充不少于5kg的石英砂,最高控制价为118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具体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提供有关单位发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有关的报道或业主反馈意见书、业主好评等、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约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项目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婷婷

电 话:139*****263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

标签: 综合场人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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