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18破15号高淳县红日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苏0118破15号高淳县红日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高淳区人民法院根据陈福民的申请,于2023年5月22日裁定受理高淳县红日电光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三省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峰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高淳县红日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现需要遴选评估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红日公司于2009年9月9日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红日公司经营范围由灯具、节能灯管加工、制造、销售变更为灯具、节能灯管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销售、租赁;矿产品(不含专控)、建材(不含危险品)、五金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工程机械设备销售。
二、工作范围
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对外股权投资及其他动产、无形资产、其他财产性权利、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2、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测绘、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评估资产的价值。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系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审计、评估资质;
2、报名单位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报名单位与债务人、债务人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
4、报名单位应有经办破产清算相关案件的工作经验;
5、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6、本项目接受联合申报。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单位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情况等;
2、负责本项目的评估师资格证书、资质证书、职称证(复印件);
3、近三年参与过破产清算工作的经验介绍,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
4、报名范围、工作计划、安排、报价(比例及金额)的说明;
5、报名单位接受垫付费用、在破产财产清偿阶段再行收取工作报酬的承诺书;
6、报名单位按何比例优惠收取工作报酬的声明;
7、依据公告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承诺书;
8、报名单位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等;
9、报名单位须出具本次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投标书一式三份,密封并加贴封条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评审方法
1、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人员、资质、规模、业绩、报价等因素,采用书面比选方式进行评比,综合得分最高者入选。
2、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可直接选定。
3、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玄武区中山东路301号熊猫·万谷金融科技中心 9 层OP单元江苏三省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魏嘉均
3、电 话:137*****779
4、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0日17:00止。
七、特别事项
1、报名单位应承诺,先行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全部工作报酬在破产财产清偿阶段再行收取;
2、报名单位针对高淳县红日电光源有限公司评估工作应以不高于正常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工作报酬,并在报价时应明确具体收费金额;
3、本案评估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餐饮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应包含在审计、评估费用中,不再单独支付;
4、报名单位应在在 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全部评估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各报名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相关事项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2、本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高淳区人民法院同意依法履行职责;
3、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后以报价最低者入选;
4、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5、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高淳县红日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高淳县红日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4日
标签: 管理人招募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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