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招标公告

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8-04 至 2023-08-11
撰写单位: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何惧
(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0,000.00
最高限价(元):990,000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迫在眉睫。本期升级改造项目将全面统筹当下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的相关业务,有效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资源,充分融合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多方面系统和数据资源,以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实时更新,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反馈迅速,监督保障有力为核心目标,搭建全新的真正符合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需求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

项目通过升级改造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补充综合执法相关业务信息化功能,其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执法办公综合管理、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两方面的内容。

二、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履行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四、 合同方式/报价要求

★合同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五、 服务内容

1. 服务原则

本次工程主要是以整合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数据资源为基础,侧重于在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数据分析研判、人员管理以及移动执法等方面建设。本工程应遵循以下思路:

(1)顶层规划、应用示范。

本工程深入整合辽宁省道路运政执法、公路路政执法、水上综合执法,进行顶层设计,后续扩展工程质量监督、海事港口,契合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应用示范思路。

(2)遵循规范、突出特色。

在遵循部制定的行业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总体思路和目标的前提下,结合辽宁省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业务发展、建设条件等特色制定建设方案。

(3)整合资源,互联互通。

围绕“大交通”体系建设,以构建和完善综合数据资源体系为核心,整合执法信息化建设与相关业务系统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进跨层级、跨方式、跨业务、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发挥信息化整体效益。

(4)深化应用、注重实效。

坚持以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应用和服务实战为重点,优化执法业务监督流程,提高系统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便捷高效。

(5)开放安全、先进可靠。

系统坚持开放性架构设计,以功能模块为基础,综合考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趋势,适应现有业务流程变更及优化,同时兼容第三方平台,做到兼容并蓄。系统融合“互联网+执法”思维,通过大数据、云计算、雾计算、边缘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运用,全面提升执法效率,推进辅助决策支撑;同时,保持系统的扩展性、开放性、安全自主可控,为未来区块链、5G等先进技术成熟应用预留空间。

2. 服务目标

通过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形成全省各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航行政、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系统,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实现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3. 服务内容

本次工程将以“互联网+”思维、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为引领,面向执法业务实战,把服务决策、服务实战、服务基层作为着力点和出发点,推动监管模式升级,引领勤务模式创新,促进科技信息化与执法工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具体建设任务包含执法办公综合管理、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等。

3.1执法办公综合管理

执法办公综合管理应至少包括:执法运行监测一张图、案件统计、查询统计、执法人员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车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勤务分析以及信息查询等功能。

3.1.1案件统计

案件统计支持系统支持按案件编号、关键字、时间、类型、案件金额等字段智能查询的案件档案查询功能;以及系统支持按案件编号、关键字、时间、类型、案件金额等字段智能查询功能,方便查询通过与路政和运政系统对接获取的处理中案件的处理信息,包括:进度及下一个处理环节等及统计分析等信息。

3.1.2查询统计

查询统计提供固定报表分析、专题统计分析、自定义统计分析等功能,可查询和统计区域内各级、各门类执法机构、队伍、案件的数量以及执法评议考核等信息,并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的综合查询以及基于基础数据统计分析提供固定报表分析、自定义统计分析、异常数据报表分析的基础数据分析功能。

3.1.3执法人员管理

执法人员管理主要实现对执法人员的档案管理、日常绩效管理;执法人员的档案管理具体包括执法人员简历管理、执法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执法人员证照管理、执法人员日常管理、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日常绩效管理主要包括日常考勤、执法办案、教育培训、执法风纪、投诉举报等方面的综合统计分析。

3.1.4执法人员培训

执法人员培训管理主要包括培训课件管理、在线培训管理以及执法人员考试管理等功能。

其中培训课件制作要结合合辽宁省当前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现状,以提升交通运输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根本,以推进基层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针对本次项目要求制作辽宁省交通执法 “职业道德大讲堂”(课件课程至少包括20节),以打造能代表辽宁省交通运输执法行业精神,方式不限于PPT、视频等向大家展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关于交通执法过程中的应知应会的重要内容。要求内容包括交通执法人物IP画像、能够突显本地文化特色,并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和生动教育场景等,内容以交通执法队伍执法场景为基础,重点阐述交通执法过程标准规范程序。

3.1.5执法车船管理

执法车船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接路政和运政系统获取执法车船基本信息,以实现省厅对全省执法车辆船只等执法资产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主要包括台帐管理、驾驶员管理、执法公务车船申请、派车管理和统计报表功能;车辆使用申请审批管理。执法车船管理包括:执法车辆登记管理、用车审批管理、派车调度管理、还车审核管理、维保年检管理、加油保险管理、用车数据管理等功能。

3.1.6固定资产管理

通过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实现固定资产登记、资产内部转移、资产报废清单、固定资产盘点、固定资产统计等功能。实现固定资产提取和回放的扫码登记、资产报废年限自动提示、资产转移数据更新,数据统计生成报表等。

3.1.7勤务分析

通过对接路政和运政系统对接融合执法案件数据、执法车辆定位数据、勤务通定位数据,对执法人员勤务进行分析。包括勤务指标管理、勤务指标统计分析、勤务预测等。

3.1.8信息查询

查询界面基于运政和路政对接的人、车、户、事件等数据,实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提供便捷的车辆查询、人员查询、预警查询功能,减少文字录入工作,提升现场执法时查询效率和便捷性。

3.2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

本工程中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管理系统主要通过对接路政和运政系统的案件数据实现包括执法监督、执法评议、考核评价等3个功能模块。

3.2.1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包括随机抽查、案件评查、案件进展监督、案件督办、部门监督管理、人员监督管理、统计查询等功能。

3.2.2执法评议

执法评议包括随机抽查、交叉检查、评议模板管理、评议启动、评议结果管理等功能。

3.2.3考核评价

根据执法总队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考核评分模板管理

系统提供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分模板,并能实现考核评分模板的新增、删除、修改、保存、导出、打印等功能。

(2)积分排序

根据汇总的各处室考核分值,对高速公路各支队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当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并列时,按安全畅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顺序得分高的靠前。

(3)考核结果发布

将评分结果与评查意见进行系统发布。

4.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开发规范建立规范、完整的开发文档。开发过程中发生需求变更、设计调整等情况时,要有规范的、可回溯的记录文档。产品和所有技术文档要具有严格的一致性。

2. 中标人所交付的信息系统应满足本项目合同文件明确的功能性、使用性要求。信息系统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招标需求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招标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 采购人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要求向中标人提供信息系统的开发和部署环境。如采购人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开发和部署环境,中标人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 中标人应负责系统在实施现场就位调试、操作培训等的全部工作,按照合同文件工作与管理要求负责对项目进度的安排、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统一管理和协调,严格遵守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约定采购人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中标人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并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6. 如果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中标人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如果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中标人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8. 投标人在系统建设中要至少从系统可靠性、系统响应时间、系统可扩展性、系统的安全保密性、系统并发处理能力等方面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可靠性: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作为全省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系统支持7×24不间断连续工作,一旦发生故障,可以保证在24小时内进行诊断并排除故障,系统可用性不低于99.99%。

2.)系统响应时间:根据工程心理学的相关理论,不同系统用户对响应时间的忍耐程度不同,本次工程系统响应时间:

系统内在线事务处理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

跨系统在线事务处理的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应用系统内查询的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3.)系统可扩展性: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需满足全省14各地市级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信息系统未来的接入、扩展和深化建设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与省厅厅属部门、各地市局、局属各单位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交换的需要。

要求系统可快速、方便的集成或对接第三方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和统一用户管理功能。

4.)系统的安全保密性:本项目所建系统使用的数据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运行监控数据、执法数据、事故数据等业务数据,属于不宜公开的内部使用数据,具有一定信息安全保护要求,一旦信息泄露或者系统被破坏,有可能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但不损坏国家安全。因此,本项目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5.系统并发处理能力: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用户为省交通厅执法监督处、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后续该平台将为全省各级地市、区县用户提供服务,并适当考虑未来人员增编因素,系统平台应满足*****注册用户数和2000并发用户数的使用需求。

5.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但不限于此:

Ø 国家政策文件

(1)《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1月;

(3)《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 号),国务院,2015年8月;

(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2017年6月;

(5)《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国务院,2015年1月。

Ø 行业政策文件

(1) 《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交通运输部,2016年4月;

(2) 《“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年8月;

(3)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交办法〔2017〕8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年8月;

(4)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2〕681号),交通运输部,2012年12月;

(5)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交法发〔2015〕126号),交通运输部,2015年8月;

(6)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0〕251号),交通运输部,2010年6月;

(7) 《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4〕106号),交通运输部,2014年6月;

(8) 《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法 〔2018〕6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1月;

(9) 《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意见》交办法发〔2022〕115号,交通运输部,2021年;

(1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交办法函〔2022〕304号;

(11) 《辽宁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辽政办发〔2021〕3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

(12) 《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辽委发〔2022〕18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2022年7月。

Ø 标准规范

(1)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GB/T*****-2007);

(2)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GB/T*****-2014);

(3) 《电子政务数据元》(GB/T *****-2008),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

(4) 《交通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JT/T747-2009),交通运输部,2009年;

(5)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2部分:公路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2-2014),2014年;

(6)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3部分:港口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3-2014),2014年;

(7)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4部分:航道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4-2014),2014年;

(8)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5部分:船舶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5-2014),2014年;

(9)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6部分:船员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6-2014),2014年;

(10)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7部分:道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7-2014),2014年;

(11)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8部分:水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8-2014),2014年;

(12)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9部分:建设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9-2016),2016年;

(13)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0部分:交通统计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10-2016),2016年;

(14)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2部分:船载客货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12-2016),2016年;

(15)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019),2019年;

(1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2008),2008年;

(17)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GB/T *****-2014),2014年;

(18) 《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 *****-2014),2014年;

(19)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工信信函﹝201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2月;

(20) 《辽宁省省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数辽组发﹝2022﹞3号

6.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对知识产权有明确要求,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履行合同过程中新形成的开发成果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均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采购人依据本项目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采购人将拥有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从事的所有工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源代码及其他可交付物)中所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所有权和其他权益。

2、中标人应遵守合同文件约定内容的保密要求。如果采购人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且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3、本项目平台所有软件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4、采购人对本次开发的软件拥有产权,具有软件开发平台的永久使用权,中标人在售后维护期内(包括续签的售后服务期)应提供软件开发平台的后续升级及因开发平台升级导致的应用软件升级服务。

5、如采购人使用系统构成上述侵权的,则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 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供应商应在具备项目终验条件后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按合同中的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在进行系统交付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采购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与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交付验收。中标人在交付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本项目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交付的规定。采购人应通知监理按照合同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进行检验,如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中标人应负责免费对成果进行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8.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质量保证期:1年

★2、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1年

★3、热线支持: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3 )小时内到达

★4、售后服务网络:现场支持与线上支持

★5、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服务

★6、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培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服务。

8、售后保证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一年免费质保期,包括本项目中的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用户方的实际要求,对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中标人需作出无推诿承诺。即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用户方通知后,需立即派工程师到现场,全力协助用户方和其他投标人,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9、售后服务要求:

1)在免费质保期结束前,由中标人工程师和用户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需由中标人负责修理。

2)投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供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若电话咨询服务形式不能解决问题,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投标人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维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中标人需提供用户方系统的部署、调试、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技术文档。

4)中标人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就系统的调试、使用和维护,培训用户方技术人员,直到用户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并能达到正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5)如在服务期内遇有重大活动需要确保系统正常运作的,中标人需安排售后服务团队在活动期间提供人员现场保障。

10、服务范围: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1、服务要求:达到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12、服务标准:通过项目验收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仅面向于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开标当天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如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惧
电 话: 024-********-86

标签: 升级改造 信息系统 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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