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257号天一时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2023粤03破257号天一时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 03 破 257号
本院根据陈俊星的申请,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裁定受理天一时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天一时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天一时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3 年 9 月 16 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3 层;负责人:胡 隽;联系人:胡隽、李梓宏;联系电话:130*****337、186*****140;传真:0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天一时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天一时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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