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一号大院二期亮化工程一期施招标公告

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一号大院二期亮化工程一期施招标公告

为给业主打造一个安心、放心、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经公司研究采用综合评审方式,开展该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大院二期)亮化工程一期实施单位比选,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单位参与,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大院二期)亮化工程一期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89亩(一号大院二期占地约63亩,道路占地26亩),规划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63㎡ ,计容面积: ******.1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2㎡、公建配套面积1208.58㎡、6班幼儿园2212.63㎡、商业建筑面积4429.3㎡),不计容面积为:*****.5㎡ (其中地下车库*****.18㎡、人防地下室4867.70㎡、架空层3446.62㎡)。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三、项目地点

清镇市花园路。

三、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要求

该项取费标准参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拦标价为:200万元。

五、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建设该项目亮化工程相关工作;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六、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目前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0和2023年未进入贵州省、贵阳市相关行业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5、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承诺函);

6、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需提供承诺函);

7、未出现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七、比选综合评审办法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为比选中标单位。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报价:195-200万元得6分(包含195),190-195万元得12分(包含190,不包含195),185-190万元得18分(包含185,不包含190),185万元以下得30分,满分30分。

注:投标人本项报价大于200万元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无效。

2

项目负责人

1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及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10分。

3

项目组成员

10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具备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得2.5分,提供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提供齐全的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关证书得7.5分,缺项为0分。

4

管理体系

10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文件,提供齐全得10分,不齐全得0分。提供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服务方案

25分

(1)方案完整性:应包括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的工作方案。

好计10.0~6.0分;一般计6.0~2.0分;差 计2.0~0分。

(2)各阶段工作方案的可行性:方案的专业性强、措施得力、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表述准确、条理清晰,

好计10.0~6.0分;一般计6.0~2.0分;差计2.0~0分。

(3)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5分)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是否能给招标人带来实际效益,可行性、可操作性是否合理。酌情评分,0~5分。

6

业绩

15分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定案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仅提供关键证明页面即可,未提供不得分。

注:比选人不对评选结果作出任何解释(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响应本规定)。

八、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请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在2023年8月9日17时前。

报名地点:清镇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楼办公室报名提交资料,同步提交比选资料。(清镇市金马大道10号)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九、比选资料要求

1、比选单位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各项价格必须清楚、准确、详细;当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2、比选资料文件需密封(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包的封面上应有“比选资料”字样,并有比选单位的全称落款、日期并加盖公章;

3、比选资料格式自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或从业人员证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参加的需附法人证明);

4、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5、封面处应加比选单位的公章;

6、比选单位必须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7、每一个项目单独比选,单独提交比选资料。

十、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投标资料的复印件不清晰且无法辨认;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

5.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质文件未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0.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足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它情形。

十一、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报名结束后电话进行通知。

2.比选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比选资料提交:报名时同步提交比选资料。

十二、具体相关事宜请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陈跃

电话:177*****562

清镇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附件1: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大院二期)亮化工程一期招标工程量清单

附件2: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大院二期)亮化工程 施工合同

附件3:一号大院亮化灯具示意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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