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某项目315KVA台架变临时用电工程-磋商公告

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某项目315KVA台架变临时用电工程-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定安某项目315KVA台架变临时用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50号王府大厦16B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16 日 10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C2023-015

项目名称:定安某项目315KVA台架变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元

最高限价(如有):******.79元

采购需求:315KVA台架变临时用电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报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报价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报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照,要求在有效期内,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后的时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8月 4日2023年 8月1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50号王府大厦16B房

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相关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售价:300.00元/套(含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于少10日,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 8 月1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供应商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磋商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50号银达大厦4层海建集团项目代管401室

联系方式:龙工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南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50号王府大厦16B房

联系方式:蔡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0898-********

标签: -定安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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