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株高速公路2023年机电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CZXC2023-GC(1)-05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株高速公路2023年机电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8.94万元,招标人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释
(001)长株高速公路2023年机电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株高速公路2023年机电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
可证,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
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第一年度(2022年,下同)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
名。
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6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资质或不能提供法定安全生产经营作业有效资质
文件的投标人报名。
7招标人不接受三年内曾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投
标人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4日16时00分到2023年08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榔梨镇保家村长株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巫先生
电
话:0731-86809996-2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07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7316813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胡A脸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资
山
业务专用章
05100y
多
5
长株高速公路2023年机电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高速公路2023年机电专项工程已由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
O0%,招标人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长株高速公路全长41.574公里,主线起点K1600至龙头铺互通K36350,长
34.759公里,其中长链9
米)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株洲连接线龙头铺互通K36350至田心互通
K43165,长6.815公里)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速度均采用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路面宽度22米,桥洒与路基同宽。长株高速
K1600K15390段(13.79公里)与长沙市绕城高速(G0401)共线,属于国省道共线段。
全线设1个监控分中心,5个收费站:榔梨东收费站仙人市收费站团头收费站云
龙收费站株洲主线收费站,6个互通:黄花互通榔梨东互通仙人市互通云龙新城北
互通团头互通龙头铺互通。现拟对相关机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1长株高速ETC车道微波天线改造工程:
2长株高速全线视频监控盲点完善工程:
3长株高速榔梨东收费站大众入口车道改造工程:
4长株高速UPS不间断电源改造工程:
5长株高速收费对讲及车道安全保畅系统:
6长株高速门架车型识别系统工程:
7出口绿通车道计重设备改造工程共7项机电专项工程内容。
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本次项目计划工期为100天,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
证,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
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2022年
,下同)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
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6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资质或不能提供法定安全生产经营作业有效资质文件
的投标人报名。
3.7招标人不接受三年内曾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投标
E
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i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
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休息,到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
专
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楼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费售价人民币2000元,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
到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
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
价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楼湖南万成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开标室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
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
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
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增加3.9.4款: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
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
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
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
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
3.9.4
评标结果
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
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
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
中标候选人。
增加4.0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
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
4.0
重新招标
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
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
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
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
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