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五小”工程及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五小”工程及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五小”工程及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CG-2023-0821

项目名称: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五小”工程及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81

标项名称: 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五小”工程及伊犁州霍城县三宫乡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小食堂、小厕所、小图书馆、阅览室等五小工程1座,建筑面积486.88平方米及新建周转宿舍20套,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并配套水电暖等基础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职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城县三宫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霍城县三宫回族乡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501室

联系方式:135*****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敏娜

电 话:135*****499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周转宿舍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