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祥村原凤四村委房屋一楼租赁公告
凤祥村原凤四村委房屋一楼租赁公告
凤祥村原凤四村委房屋(一楼)租赁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两委同意并报上级批准,决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山市凤林镇凤祥村原凤四村委房屋(一楼),房屋建筑面积合计90平方米。
江山市凤林镇凤祥村原凤四村委房屋(一楼),房屋建筑面积合计90㎡,竞租保证金2000.00元,年租金起始价*****.00元,高于起始价最高者中标,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止。
二、竞价方式
标的采用有底价的一次性填价竞价方式。参加竞价人数须满三人以上(包括3人)方可开标,出价高于起始价的最高者为预竞得人,如出现相同标价时,以摇球决定中标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 年8月4日至 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2、报名地点: 江山市凤林镇凤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竞价时间:2023年8月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竞价地点:江山市凤林镇文化站一楼会议室。
四、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报名条件 :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均须提供:个人报名的凭本人身份证、单位报名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证书。报名成功后,领取交易资料一份。报名及交易资料费200元。
五、保证金的交纳
竞价保证金2000元,竞价现场现金用信封封好交给工作人员,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后保证金现场退回;中标者自动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1、租金上交方式分为二期,第一期为三年一交,第二期为二年一交,第二期的租金在第一期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上交,合同签订后当场交清第一期租金。
2、交易文件的递交,交易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凤林镇文化站一楼会议室。
七、特别约定
1、具体承租及计租时间以2023年9月1日交付之日起计(以合同为准)。
2、中标人在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到江山市凤林镇凤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清第一期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000.00元;逾期未签订合同,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租金上交方式分为二期,第一期为三年一交,第二期为二年一交,第二期开始租金必须在第一期租期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下一期租金,如未按时缴清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承租期内,承租人必须做到合法经营,并做好生产、消防等一切安全工作,不得从事有污染排放的行业,不得从事色情、淫秽活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承租期内,原则上,经营权不得转租或转让,但确需转租的承租方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视同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在租用期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房屋维修、装潢、搭建、改变结构等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申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需报相关部门批准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相关报批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施工时承租方应注意周围环境保护工作,处理好相邻关系,尽量减少噪声、灰尘等污染。房屋装修必须达到消防部门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房屋装修时原则上不得破坏所有原有墙体,且不得用于经营与旅游无关行业。
6、承租方应按照租赁期限确定合理的搭建、改建,合同期满后,或中途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固定装修物及搭建建筑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7、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切税费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社区管理费(如营业税、所得税、水电费)等各种社会性费用,房屋租赁税等各种税费由承租方交纳;
8、承租期内,承租方必须管理好出租方的房屋资产及水电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造成出租方房屋资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一切责任,并全额赔偿损失。
9、承租期间,如因城建、公路扩建或规划需要拆建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调整等,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内退出用房,租金按实际租赁年月予以核退,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10、合同期满,承租方全部东西搬空后,并结清相关水电费用,经出租方、承租方确认,房屋设施完好,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设施交接手续后,在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8*****315(******)
江山市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