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2023年建设任务之“采集系统工程建设及集成”静态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第三次三标段招标公告
重庆市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2023年建设任务之“采集系统工程建设及集成”静态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第三次三标段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主城九区及区县。
二标段:区域地点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
三标段:区域地点为渝中区、南岸区、巴南区。
注:各标段具体实施区域以派工单地址为准。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重庆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建设规划》和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计划建设静态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及系统集成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62万元。
其中:
二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46万元,占比:30.70%;
三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16万元,占比:26.99%。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2023年建设任务之“采集系统工程建设及集成”静态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包括不限于:静态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含停车场)施工协调、现场勘查、设备安装、调测、及系统集成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720日历天为合同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7 其他:
2.7.1 投标人可同时就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为一个标段的拟中标人。投标人若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的评审中排名为第一,则取其中合同估算金额最高的标段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则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因上述原因而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标段,其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按排名高低依次由后一名中标候选人获得。
2.7.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仔细核对各标段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确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准确性,最终以开标环节展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2.7.3 因“重庆市城投标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一标段中标人,故不允许“重庆市城投标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二、三标段的投标,特此说明。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21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向先生 | 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617 | 联系电话: | 139*****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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