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02合同段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 02
合同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3-04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 02 合同
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
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2 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设置有七氟丙烷气
灭钢瓶 95 具,氮气启动瓶 38 具,氮气充压气瓶 10 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 02
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 02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02 合同段:
3.1.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 资质条件:
3.1.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用气瓶
检验PD1 无缝气瓶及 PD2 焊接气瓶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2 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资格,充装介质类型需包
括氮气七氟丙烷气体,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3 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4 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非易燃气体或与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
物运输非易燃气体的公司签定的长期有效运输合同
3.1.3 人员要求:
3.1.3.1 拟从事气瓶检验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充装工作的
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2 拟派至少 2 名现场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具有 5 年不含 5
年的气瓶拆卸及安装工作经验,且证书合格有效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
不低于 15 万元的消防气瓶检验及充装项目。
3.2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4 其他要求:
3.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8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8月4日至 2023 年8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
(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层 515 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层 515 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 02 合同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自筹。乌鲁
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
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 02 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
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1 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
项目 02 合同段。
2.1.2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 项目概况:
02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设置有七氟丙烷气灭钢瓶95具,
氮气启动瓶 38 具,氮气充压气瓶 10 具。
2.1.4 服务期限:
暂定总服务期限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
准。
2.1.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2 招标范围:
02 合同段:对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现有的七氟丙烷气灭钢瓶及
启动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规程,进行检验充装并出具合法检验
合格报告和充装证明材料,并提供与当前检验批次同等数量的备用气瓶,保证检验充装过程
中系统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七氟丙烷气灭钢瓶氮气充压气瓶及氮气启动瓶及其配套设
备设施阀门压力表等连接组件的拆卸搬运运输检验充装安装更换维修
系统恢复及钢瓶补漆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 合同段划分: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02 合同段:
3.1.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 资质条件:
3.1.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用气瓶
检验PD1 无缝气瓶及 PD2 焊接气瓶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2 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资格,充装介质类型需包
括氮气七氟丙烷气体,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3 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4 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非易燃气体或与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
物运输非易燃气体的公司签定的长期有效运输合同
3.1.3 人员要求:
3.1.3.1 拟从事气瓶检验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充装工作的
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2 拟派至少 2 名现场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具有 5 年不含 5
年的气瓶拆卸及安装工作经验,且证书合格有效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
不低于 15 万元的消防气瓶检验及充装项目。
3.2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4 其他要求:
3.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8月4日至 2023 年8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费用: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地
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层 515 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
大厦辅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
http://zwfw.wlmq.gov.cn/ggzy/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
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
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话:0991-
765*****869909*****369*******日期:2023 年 8 月 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
业总部基地 A 栋
联 系 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话:0991-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
业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
联 系 人: 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话: 0991-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