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同意申请报废固定资产81台(套),账面原值******.5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务科(联系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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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固定资产报废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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