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十二期10KV供配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小海十二期10KV供配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A320*****180***** | 项目名称 | 小海十二期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180*****001001 | 标段名称 | 小海十二期10KV供配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小海十二期10KV供配电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海十二期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炜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通市开发区,本项目位于镇区河东、纬十九路南、东方大道西、居安路北;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本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对小海12期地块进行10kv供配电内线接入建设,包括新建站所五个、内线排管、居配配电、充电桩系统及表后共建电缆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示: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若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调整原设定的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3年 8月 4日至2023年8月11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7日 9 时 30 分。
7.2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炜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址 |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人 | 刘庆辉、沈红英 |
电话 | 0513-******** | 电话 | 0513-********、139*****218 |
2023年8 月4 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程序
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评审(暗标16分)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评审。
2、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3、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或所提供的评审要点未具备针对性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技术标投标文件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_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图表不得为彩色。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技术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序号 |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 技术评分细则 | 得分 |
1 | 针对本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的施工方案 (16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 0-1 |
2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0-1 | |
3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0-3 | |
4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2 | |
5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0-2 | |
6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0-2 | |
7 | 本居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 0-3 | |
8 | 项目负责人答辩 注:(1)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现场答辩。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 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3)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未参与答辩的,答辩 不得分。 | 0-2 |
三、商务标评标(84分)
(一)投标报价评审(82分)
1、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与招标文件一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2、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2.1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报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 98%。
2.2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值取值范围: 75%、80%、85%,K1 的取值范围: 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取值为:88%;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82 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9 分,下浮 1%扣 0.6 分 (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4、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二)投标人业绩(2分)
每提供 1 份投标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四、综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说明: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缺漏项处理:如果报价书分项报价中不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某项服务项目(即缺漏项),则视为这项服务的报价已分摊在其它分项的报价中,即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任何情形下不再调整增加缺漏报项目的费用。
3、评审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评审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单项报价明显偏差于其他投标人的同项报价,或者明显偏差于根据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相关计算依据计算出的同项价格,可能构成恶意不平衡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综合得分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技术得分较高者优先中标;
(3)若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2、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六、其他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实力较差、中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七、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根据202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 A320*****180***** | 项目名称 | 小海十二期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180*****001001 | 标段名称 | 小海十二期10KV供配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标签: 预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