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330kV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330kV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330kV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编号:4461-QHXZH-FY-[2023]第08号(总046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青海海西黄河新型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330kV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内,场址区距德令哈市约28.5km,海拔高程约为3200m,德小高速从场址南侧约2.6km处东西向经过,金光大道与德小高速通过硬化道路对接,交通便利。
黄河德令哈330kV汇集站规划主变规模4×250MVA,本期新建4×250MVA。330kV侧终期采用双母线接线,出线1回,本期采用双母线接线,出线1回。35kV侧终期采用以主变为单元的双分支单母线接线,每段母线出线4回,共出线32回;本期采用以主变为单元的双分支单母线接线,其中#1、#2、#3主变低压侧Ⅰ分支母线出线3回,Ⅱ分支出线2回。#4主变低压侧每段分支母线各出线3回,本期35kV侧共出线21回。
1.2招标范围
1.2.1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总图工程;
2)主控楼工程;
3)SVG室工程;
4)水泵房工程;
5)仓库及危废库工程;
6)330kV汇集站设备基础工程;
7)330kV钢构架基础工程;
8)室外配套工程;
9)室内外电缆沟工程;
10)接地工程;
11)地基处理工程;
12)监理的临建工程;
13)道路、绿化工程;
14)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所述机电各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及移交前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1)330kV配电装置;
2)33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3)35kV配电装置;
4)SVG及其附属设备;
5)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
6)站用电设备;
7)计算机监控系统;
8)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9)电能计量系统;
10)控制电源系统;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
13)通信系统;
14)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
15)照明设备;
16)防雷接地设施;
17)钢构架工程;
18)反恐保卫装置
19)启动试运行。
本标包内电缆敷设及接线、电缆架及埋管安装以及防火封堵等。
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上述设备在电站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
所有设备的最终交接验收工作。
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机电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部分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以及相关设备的试验、测量监理工作。
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由土建施工与机电安装相关的埋设管件及基础等的交接验收工作。
上述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1.2.2合同工期:
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330kV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及尾工期。其中:
施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尾工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31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建设管理单位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海西黄河新型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
1)综合监理甲级资质;
2)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机构应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其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开关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7.1领取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
1.7.2领取方式:PDF电子版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人即可完成报名。
1.10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九楼9012室
联 系 人:杨生发
电 话:0971-*******
电子邮箱:hhsdwcb@163.com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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