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2023年果蔬园区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黄陂区2023年果蔬园区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批引领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高效菜园、精品果园,示范推广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推进全区菜果生产发展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升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体系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加“名优特新”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集中财力,聚焦重点,完善现代都市设施农业产业政策体系,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农业整体综合实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绿色安全高效生产,重点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支持新建标准化、宜机化、智能化设施,打造一批规模化、现代化菜果园设施农业基地,稳步推进全区设施菜果产能提升、产品安全、产业升级。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技术指导、实现基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增强菜果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全区示范建设蔬菜(含西甜瓜、草莓、食用菌)、休闲采摘果园水肥一体化示范面积1000亩,示范建设菜果钢架大棚(含单栋钢架大棚和连栋大棚)100亩以上,重点示范种植草莓、蓝莓、葡萄、樱桃番茄等“名优特新”果蔬农产品。
三、建设内容和补贴标准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区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319万元。
(一)菜果园区水肥一体化示范建设。拟安排资金140万元用于1000亩菜果园区水肥一体化示范建设,支持6-8家标准化生产程度高、示范带动效应强的果菜基地开展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减少化肥使用量,促进菜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以水带肥、以肥促水,因水施肥、水肥耦合”技术路线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建设,对蔬菜基地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经济欠发达村所在地连片100亩以上),对符合合法用地条件的果园面积达50亩以上果园每亩按1400元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实际总投资的50%。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须由具有节水灌溉资质的单位完成设计与施工建设,建设标准符合微灌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购置及设计安装补助,主要包括滴灌、微喷灌系统首部(压力水泵、过滤器、施肥设备、控制设备)、田间干支管网(PE或PVC-U管材、管件)、地面灌水器(滴头、滴灌带)等设备材料购置及设计安装费用。
(二)菜果园区设施钢架大棚示范建设。拟安排资金179万元用于示范建设100亩以上菜果园区设施钢架大棚(含单栋钢架大棚和连栋大棚),支持10家左右菜果生产基地新建设施钢架大棚,重点支持旅游线路的休闲观光采摘园、高效菜园,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设施水平,促进菜果生产提档升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设施大棚建设技术标准,对菜果基地连片新建达10亩的单栋钢架大棚,每亩最高按1.2万元予以补贴,连片新建达10亩的连栋钢架大棚,每亩最高按2.5万元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实际总投资的50%。设施钢架大棚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钢架大棚骨架、钢管构件、连接件、大棚棚膜等材料的购置及设计安装费用。
四、实施主体
(一)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手续规范合法,社会信用良好,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技术力量较强、产业基础扎实、发展规划配套、生产积极性高、综合实力较强的菜果园区开展示范建设。要求生产基地内蔬菜相对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200亩(乡村振兴重点村所在地相对连片100亩以上)、符合用地条件的果园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五、操作程序
(一)项目征集。2023年7月下旬,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属街(乡)提交项目申请备案表(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农机管理科。
(二)项目评审。2023年8月上旬完成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评审细则和标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采取竞争性立项的方式择优立项,评审结束后,将立项通过的项目单位进行公示待方案批准后下达项目立项通知书。
(三)项目验收。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完结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提交项目总结、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施工合同、票据凭证、建设相关图片等资料。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验收结果据实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加强奖补项目的审核和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期完成建设。
(二)严格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要落实涉农资金与监管同步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地执行。对自筹资金不落实,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实施主体,取消项目奖补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本项目审计费用从局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强化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评价制度,项目终末对建设示范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四)加强服务指导。区街(乡)农技人员要靠前指导,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关键技术指导服务和宣传培训,引进示范推广良品良种、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着力提高经营主体的科学种植水平。
附件1.黄陂区2023年菜果园区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备案表
2.项目申报书提纲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
标签: 果蔬园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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