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航道养护改善及东堤道路改造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航道养护改善及东堤道路改造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航道养护改善及东堤道路改造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SZYGC********7
工程名称 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航道养护改善及东堤道路改造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11/18 8:3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5/11/24 17:00:0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航道养护改善及东堤道路改造整治
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航道养护改善及东堤道路改造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已经邮发改【2015】41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 高邮市水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扬州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航道养护改善及东堤道路改造整治工程施工项目位于京杭运河高邮城区段,工程道路总长4.1公里,分两段建设,南段从运河船闸北侧至圩堤与老淮江公路交叉处,长约2公里;北段从薇风大道至北港码头处,长约2.1公里。
项目特征如下:圩堤道路改造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宽7.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步实施路侧人行道、排水,配套实施亮化、绿化、体育运动休闲、停车场等设施;航道养护改善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边坡整修、水下土方清运、新建渠化挡土墙、安装花岗岩栏杆、建设边坡观光人行道道、配套建设系船柱、坡面踏步、观景平台等。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即:STXM-1、STXM-2标。南段从运河船闸北侧至圩堤与老淮江公路交叉处为一标段STXM-1;北段从薇风大道至北港码头处为二标段STXM-2。
2.2、招标内容为上述标段范围内道路、航道建设及缺陷维护。
2.3、计划工期: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4月20日,共120天(以实际进场时间后120天为准)。
2.4、建设工程投资:STXM-1标约2100万元(以招标人发放的实际控制价为准);
STXM-2标约2200万元(以招标人发放的实际控制价为准);
2.5、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业绩和财务要求为:
(1)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2010年11月1日以来较好的承担过21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资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 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总工具有道路桥梁专业或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
3.2.3、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厅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含暂定B级)。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3.2投标人申请人须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3.3.3投标人、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报名采用网下报名形式,实行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最多允许12名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于 2015 年 11月18 日至 2015 年11 月 25 日,每工作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邮市长生路58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经办人及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2015年5月(含)至2015年10月(含)】的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实)、网上下载的“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证明资料直接购买招标文件及清单等,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届时购买招标文件请事先与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3*****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邮市长生路58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本项目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或由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本人2015年5月-2015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如果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将不需提供以上证明。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22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5.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各投标人可投一个或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拟中标人。本工程开、中标顺序为一、二标段,如二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单位时,投标人只能按开标顺序选择前一个标段中标,后标段由该标段放弃的第二候选人接替。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邮市水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开发区文游村双牛组 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275号
联系人:蒋明珠 联系人:张士平
电话:189*****603 电话:133*****255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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