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勘察设计
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浦城县医院的编号为E350*****011********的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勘察设计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同意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医学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2023]基字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海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浦城县新城地块;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占地面积约 37.3 亩,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1.浦城县疾控中心占地面积 19.92 亩,建筑面积 6495 平方米(其中,疾控业务用房 3295 平方米;生物、理化实验室2000 平方米;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 400 平方米; 全县医疗物资储备仓库 800 平方米);
2.集中医学观察点 (转换成亚定点医院、配医护人员宿舍楼、医办公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等、建设改造综合 ICU设置床位 60 张);
3.传染病区占地面积 17.38 亩,建筑面积 9020 平方米(病房、发热门诊、实验室、闭环人员管理用房等,设置床位 100张);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传染病区占地面积 17.38 亩,建筑面积 9020 平方米(病房、发热门诊、实验室、闭环人员管理用房等,设置床位 100张)。
2.6.2.内容:1.浦城县疾控中心占地面积 19.92 亩,建筑面积 6495 平方米(其中,疾控业务用房 3295 平方米;生物、理化实验室2000 平方米;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 400 平方米; 全县医疗物资储备仓库 800 平方米); 2.传染病区占地面积 17.38 亩,建筑面积 9020 平方米(病房、发热门诊、实验室、闭环人员管理用房等,设置床位 100张);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若有)、钢结构工程(若有)、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4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8月25日 16: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8月28日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0%)。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www.http://ggzy.np.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医院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08号 邮编:******
电话:133*****113 传真:/
联系人:许剑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5楼 邮编:******
电话:133*****303 传真:/
联系人:徐靓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浦城支行
帐户名称:浦城县医院
帐 号:424*****2257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浦发改[2023]基字24号关于同意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1).pdf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浦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1).pdf 招标正文.doc 授权书.pdf 招标文件整改意见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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