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海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道路抽检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海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道路抽检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海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道路抽检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道路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海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道路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需求:海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道路抽检项目,需要对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已建设的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进行运维管理服务,通过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投入相应的服务人员,定期更换设备零部件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能持续稳定地使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可完成对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不透光烟度值等污染物的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时间:即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使用 CA数字证书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535-*******(CA),0535-*******(技术支持),QQ群:**********。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14: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海阳市济南路82号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要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地 址:海阳市海园路新兴街1号 联系方式:0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南路山水龙城营销中心4楼 联系方式:053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春华 电 话: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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