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专案司法审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吴忠市公安局专案司法审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公安局专案司法审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18: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706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6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6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9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706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2022 〕275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司法鉴定许可证证书;(4)投标单位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9)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2)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注 1:(6)、(7)、(8)、(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时间 2023-08-04 17:20:56 至 2023-08-11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08-15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3-08-15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加磋商供应商,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3.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6.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自行携带电脑,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釆购网宁夏政府釆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项目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667号
联系方式: 182*****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903室
联系方式: 177*****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泽
电话: 182*****66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金田
电话: 177*****70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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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8-04
标签: 专案司法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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