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招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对象

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安排

1.考察工作由相应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5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形成考察报告。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并告知。

5.对拟考察对象的考察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经考察无异议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考察要求和体检要求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彩色一寸照片一张,一定量现金(因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提前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不含复检费用)。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2:00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有妊娠的考生须向检查人员提前报告。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3.体检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弄虚作假或因资格审查不严等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而进入体检环节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报考人员的岗位聘用资格等处理。

如有异议请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19-*******

附件: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考察人员名单

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附件:********728591365127.xls" target="_blank">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考察人员名单.xls

标签: 体检 考察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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