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吴圩至上思连接线遗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G2015-GL129

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吴圩至上思连接线遗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G2015-GL129

1. 招标条件
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6〕5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6〕525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吴圩至上思连接线遗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是中国—东盟陆路通道沿海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中国与越南“两廊一圈”此经济区的主要通道之一。该项目的建设将加强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的紧密联系,加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联系,对2010年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伟大构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南宁至北海高速公路,终于南宁至友谊关公路,路线全长约123公里。主线为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26m的全封闭、全部控制出入制式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吴圩至上思连接线路线起点(K0 000)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国道G322线衡阳至友谊关公路与县道吴圩至机场相交处,终点(K62 380)在上思县那则村,由于受到2010年广西重点工程南宁吴圩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的影响,该合同段起点发生变化,其中LK0 000~LK13 000平面位置横移约4 km,故吴圩至上思连接线路线未能与主线同步完工。
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吴圩至上思连接线遗留工程桩号范围为LK0 000~LK20 000,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的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桥梁、涵洞、防护排水等工程,工程工期:1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含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业绩要求
自2011年1月1日起:
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达到15Km新建或改建二级(或以上)公路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3.4.2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三年平均的营业额(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的信贷证明。
3.4.3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2015年6月(含6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5.4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 时,地点: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2楼会议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2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gecc.com.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tzjt.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203
邮编:530028 联系人:袁鹏
电话: ****-******* 传真:****-*******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

2015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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