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宾馆2023年南楼、政府餐厅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蔬菜和水果招标公告

石河子宾馆2023年南楼、政府餐厅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蔬菜和水果招标公告

石河子宾馆2023年南楼、政府餐厅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蔬菜和水果)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新疆智然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石河子宾馆 的委托,就石河子宾馆2023年南楼、政府餐厅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蔬菜和水果)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JZRYG(W)-2023-102

2.2项目名称:石河子宾馆2023年南楼、政府餐厅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蔬菜和水果)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2.5采购内容:石河子宾馆南楼、政府餐厅物资采购(第三包:蔬菜和水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6交货地点:石河子宾馆指定地点。

2.7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提供本次货物的供应。在项目所在地能够长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3.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存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通报等。

3.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 05 日 10 时至 2023 年 08 月 10 日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智然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上海城A座大户型11楼135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3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月 25 日 11 时00分 。

5.2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25 日 11 时00分。

5.3开标地点:石河子市上海城A座大户型11楼13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宾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然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 地址:石河子市上海城A座大户型11楼135号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张桂华 联 系 人:韩昊

电话:137*****538 电话:139*****320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楼、政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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