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项目精装修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项目精装修专业分包招标

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





精装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商务部联系人:刘悦联系电话:152*****864

商务部负责人:杨聪联系电话:151*****176

技术部负责人:张俊联系电话:152*****918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2023年8月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1.2招标范围: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项目图纸中的精装修工程图纸以及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指定内容,施工区域为机房、样板房、电梯厅、大堂、走道公共区域及人才公寓内完成装修所需的全部硬装、软装工作,亦包含车库地坪、门窗、栏杆扶手、伸缩缝等,以及施工现场责任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的倒运及所有成品及周边邻近建筑、道路的保护、工完场清。

1.3、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工包料,措施费不可调。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即包设计意图落地、包施工图及深化图绘制、包施工图送审、包工、包材料(主辅材)、包施工过程资料编制(汇总报甲方)、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机械和工具、包维修、包验收、包材料检测、方案论证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等。固定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因素、施工数量、人工价格、施工工艺、现场施工条件以及外部因素等的改变而发生任何调整。竣工结算金额=固定综合单价*实际计算工程量+固定措施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变更签证时措施费不予调整计算)。签证、变更结合现场计量,按实际计算工程量(计算方式与原合同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口径并执行合同内固定综合单价)。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和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承包进行削减,乙方无条件接受,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施工所需要用到的操作架均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单独计算。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补偿。甲方经营运作回来的或由建设单位重新招标而中标、建设单位直接增补而取得的项目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之内,由甲方另行安排。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考虑将此部份工作或专业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另行增补工程范围增加确认函或签定补充协议。

注: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总包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分包方退场,并由分包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工作内容

1.4.1内墙、柱面工程(主要内容为:涂料、贴砖、挂石材、装饰面、成品艺术板等)、精装地面楼面工程(主要内容为:地坪、贴砖、贴石材、木地板、不锈钢踢脚线等)、精装天棚工程(主要内容为:吊顶、涂料、装饰灯具、透光软膜等)、内门窗工程(主要内容为:室内入户木质门、窗、门窗室内收边收口及门套等)、室内电梯(主要内容为:电梯轿厢内部装修、收边收口及门贴脸安装等)、卫生间装修(主要内容为:盥洗池、马桶、小便斗、淋浴器、成品隔断、污水池、成品银镜等)、二次机电(主要内容为:水、电、消防、电动遮阳帘)、软装(主要内容为:玄关柜(含鞋柜)、衣柜、柜子(厨房)、电磁炉(厨房)、洗菜盆(厨房)、电热毛巾架、毛巾架、手纸盒、地漏、油烟机(厨房))、活动家具(主要内容为:包含窗帘、床(不含床垫)、活动沙发(组)、餐桌餐椅;不含书桌、电视、洗衣机、冰箱)、标识标牌(主要内容为:室内楼栋指示牌)、室内外栏杆扶手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深化、材料的供应、运输、装卸、搬运、清扫、基层处理、测量放线、安装、调试、场内多次转运、超运距运输、成品保护、工完场清、验收等所涉及地坪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1.4.2成品保护: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其它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全部分项完成以后的成品保护工作,包含区域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保护,因乙方施工造成自身或其他分包单位成品破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4.3毛坯房交接检查。

1.4.4按要求完成细部检查整改。

1.4.5按要求完成交付保洁。

1.4.6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证现场工完场清,不得影响下道工序的正常施工;负责所施工区域(具体以甲方指定范围为准)的道路清扫、临时迎检配合等安全文明施工不额外计取费用。除以上所涉及的范围外,还包括为完成整个油漆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和调试、验收等工作全部内容,以及与土建安装等相关专业提供施工配合。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全部含在措施费范围内,费用不再计取。

1.4.7迎接各级领导及主管单位检查、资料配合及现场文明施工等。

1.4.8文明施工现场保洁、夜间施工申报手续及照明;交工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及相关工作内容;其它涉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工作内容。

1.4.9乙方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以报甲方封样的材料为标准,并且满足图纸及相关国家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材料更换和材料退场。甲方享有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损失处以违约金的权利。严禁乙方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按合同总价的10%处以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责令退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4.10甲方保留调整乙方施工范围的权利,分包方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及总包方的现场要求时,分包方无条件接受总包方对分包方承包范围的削减,分包方无条件接受,以及由乙方承担给总包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总包方有权指定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施工。

1.4.11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包方确认版图纸和总包方下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等;结算时根据设计图纸及变更结合现场实际确认完成的合格工作量计算。

1.4.12工程承包人享有对专业分包人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偷工减料等因素造成的违约扣款的权利。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责令退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13分包方须加强与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以确保工地正常操作及促使工程顺利进行;

1.4.14本工程范围不但包括上述的直接工程,且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辅助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和措施性工作内容。

1.5、标段划分:

精装修专业分包A区、B区两个标段需兼投。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满足本次招标相应资质,报名时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最新资质扫描件。

三、现场情况简介

3.1 工程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首期启动区马高路以北,沧波门南街以西。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4.3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4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2000元招标服务费,此笔费用中标者不予退还。

五、招标须知

5.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六、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6.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

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出三公司。

6.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6.7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6.8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作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七、结算与支付

7.1本合同无预付款。

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完成部位统计报表(招标人提供统一格式)、每月零星用工数量和工程进度款报告,每月15日双方核对完本月完成工程量并出月度结算单,月度结算单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

7.2进度款支付:详见招标清单

7.3乙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7.4以上单价及总价均含税金,增值税额为暂定税额,投标人报价时需在投标时注明纳税人类型和增值税税率,投标人报价时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按照实际开票税率填写注明,如中标后存在投标报价时税率与实际开票税率不符时,则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结算。投标人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符合投标人在项目招标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工程中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一旦发现,招标单位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投标单位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八、招标公告时间:

8.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九、商务部联系人:刘悦联系电话:152*****864十、招标清单

详见《招标清单》


,江苏,南京市,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装修 分包 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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