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以《关于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备案的通知》汉发改备【2023】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隆高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汉寿县隆高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位于汉寿县龙阳街道。

2.3 建设规模:汉寿县甲鱼养殖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鳖池以及检验检测区的建设。共建设鳖池共5330亩,其中亲鳖池1640亩,稚鳖池410亩,幼鳖池1230亩,成鳖池2050亩,甲鱼检验检测区813.33m2。(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 工程类别:总承包 ;(2)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实施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竣工备案。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其他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农业工程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或“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 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且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关键岗位。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 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 投标单位的 ?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关键岗位) 。

3.8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9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10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 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 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 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5) 其他: / 。

3.11 受到湖南省内农业、建设或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 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2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08月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11日17时00分止 (北京时间) 在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将以澄清说明的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同一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投标担保

需递交投标担保:投标承诺金额为:人民币******.00 元(大写: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08月23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汉寿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0*****998

11.其它

11.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1.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担保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粘贴在投标文件封套外一并提交。

11.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隆高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办公楼6层

联 系 人 : 杨云

电话 :173*****7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肖啸

电话: 0736-*******

传真:0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甲鱼养殖示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