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广陵经济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各镇(街)社会事业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全省第30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市民政局和区安委办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区民政局决定于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全系统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交流学习心得。
2.各分管领导要面向业务条线,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3.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宣讲。集中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增强抓安全管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全力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突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政服务机构强制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宣贯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课、看一部警示片、开展一次“安全承诺践诺”,督促落实“五带头”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5.推动机构建立“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安全教育制度。督促正在施工的机构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督促机构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6.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民政服务机构,适时在媒体曝光;鼓励机构内部员工、住养对象及其家属对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三)精心组织应急科普知识宣传
7.积极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动开展具有特色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海报,摆放科普资料,播放公益片,组织机构职工绘制一张逃生线路图。
8.根据市民政局、区安委会部署,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附件3)、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附件4)以及优秀文艺活动网络展评等线上活动。
(四)推动机构应急能力提升
9.督促民政服务机构针对本机构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或季节性事故特点,加强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在应急、消防等部门指导下,以突发火灾、燃气泄漏、电线老化、装修施工事故等为背景,开展应急演练。
(五)系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
10.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全区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制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总结梳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制度成果,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字、视频、图片资料。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开区民生服务中心,各镇(街)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谋划部署,广泛发动民政服务机构职工与住养对象积极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以及优秀文艺活动网络展评等线上活动。
(二)加大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专题,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区民政局将择优选择典型案例在“扬州广陵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推广。
(三)强化信息报送。经开区民生服务中心,各镇(街)社会事业局,各基层单位要明确联络员,活动期间每个单位至少报送1条反映“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6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人:黄喨,联系电话:********,180*****632,电子邮箱:*********@qq.com%E3%80%82">*********@qq.com。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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