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榕庄二期概念规划征集招标公告
悦榕庄二期概念规划征集招标公告
三亚悦榕庄二期项目已由项目业主海南旅投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概念规划进行公开征集,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征集人为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悦榕庄二期项目概念规划。
(二)项目地址:海南省三亚市。
(三)服务范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四)服务内容:概念规划编制服务。
(五)预算金额:概念规划公开征集费用主要由方案补偿费及方案深化费组成,共计60万元人民币。其中方案补偿费共计30万元人民币(每家机构10万元,共3家机构);方案深化费的最高控制价为30万元人民币 (用于整合方案思路及深化方案等)。
中选方案单位负责整合其余方案的亮点,形成深化方案,所有概念规划方案版权归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应征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主体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三)设计团队必须具备建筑设计和规划设计专业人员及相关经验。
(四)企业业绩需提供境内外类似项目概念规划成果。
(五)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三、概念规划征集流程
(一)征集挂网
本次概念规划采取公共征集的方式,征集人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slytz.com)、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发布征集公告,公开接受国内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
(二)获取征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概念规划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10时截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slytz.com)自行下载附件。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一正二副)及电子版(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0时,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9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遴选出3名(含)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进入本项目的正式征集阶段。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3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客观条件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团队负责人业绩和主观条件项目理解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3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申请人不足3名,征集人将重新组织征集。
(五)现场答疑
应征人主动对接征集人了解实地踏勘及答疑等事宜。
(六)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项目的正式征集阶段时间预计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31日。暂定于2023年8月7日发布征集公告,2023年8月14日进行资格预审,2023年8月21日进行中期成果沟通会,2023年8月31日进行最终成果评审会。
上述为初步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征集人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征人。
(七)征集方案评审
(1)评审时间。本项目征集方案评审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时。
(2)确定排名。评审小组根据要求打分,按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第一名为中选单位,中选单位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后开展后续深化工作。
(3)产权归属。通过资格预审的应征人响应应征视为同意知识产权及处理权归征集人所有。
(八)概念规划方案深化
中选单位须充分吸收其他获得奖励补偿的应征方案优点,同时根据征集人要求进一步深化概念规划方案,达到征集人要求,并最终通过征集人和征集人上级公司认可。若中选单位不履行本条款规定义务的,视为自行放弃中选,征集人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可依次递补确定中选单位。
四、相关说明
(一)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现场踏勘费用等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二)方案补偿费及方案深化费均为含税价。
(三)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概念规划方案成果均不退还。
(四)本项目概念规划方案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概念规划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人负责。
(五)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48%(即4.8折)及专家评审费由三家入围单位均摊支付,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在评审结果完成公示后5日内一次性结清。
五、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征集人: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联 系 人:周工
(二)电 话:0898-********
(三)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9楼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联 系 人:李工
(二)电 话:0898-********(海南分公司)
(三)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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