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项目开发策划方案第三次征集公告

定安项目开发策划方案第三次征集公告

海南旅投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定安项目开发策划方案(第三次)公开征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定安项目开发策划方案(第三次)

(二)项目地址:定安县。

(三)策划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四)服务内容:开发策划方案编制。

(五)预算金额:策划方案公开征集比选费用主要由提案补偿费及方案深化费用组成,共计人民币约60万元人民币。其中方案补偿费共计20万元人民币(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及第三名各5万);方案深化费的最高控制价为40万元人民币 (用于整合提案思路及深化策划方案等)。

入围第一名策划单位负责整合第二名和第三名方案的亮点,形成最终方案,入围单位策划提案版权归海南旅投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应征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主体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三)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团队人员须具有相关经验,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策划或类似项目运营负责人经验。

(四)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应征截止时间内,应征人应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策划或类似项目运营经验。

(五)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三、开发策划方案征集流程

(一)征集挂网

本次方案征集采取公共征集的方式,征集人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slytz.com)、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发布征集公告,公开接受全国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

(二)应征报名

1、报名时间: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机构,请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0日参加报名。

2、方式: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机构应当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应征保密承诺书扫描发至征集人邮箱(HSYW@hnti.group),同时报名材料原件邮寄征集人或现场递交。采用邮寄方式的需录制邮寄视频及扫描邮寄单发至征集人邮箱(HSYW@hnti.group),待收取后征集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应征人。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一正二副)及电子版(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0时,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9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0时,征集人组织对应征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遴选出不少于3名(含)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进入本项目的正式征集阶段。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3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项目业绩、团队组成及项目负责人的资历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3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申请人不足3名,征集人将重新组织征集。

(五)现场答疑

应征人主动衔接征集人,如需征集人组织前往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咨询征集人。

(六)征集提案编制

1.开发策划征集提案编制成果提交时间:截止2023年8月21日10时前。应征人提交的所有成果,须自行按保密要求进行规范封装,若因封装不规范或邮寄过程中损毁的,均由应征人自行负责。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9楼,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2.开发策划征集提案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要求,成果主要包括:

(1)项目本体发展条件分析

①项目基础条件分析

②项目片区规划分析

③项目土地现状分析

④项目资源分析(周边配套资源、旅游资源)

⑤外部环境现状分析

⑥项目SWOT分析

(2)项目思考(如何利用优势、突破限制。如何体现海南特色、海南优势以及海南文化)

(3)国内外同类型产品对标案例分析

(4)项目定位:确定项目主题形象(需明确项目主题主线)

(5)业态及空间规划

①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

②旅游产品体系规划

③项目总体规划点位图(包含项目功能分区、业态落位及体量,需明确项目核心吸引物、地标建筑落位)

(6)项目合作资源整合

①列出项目顾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可引入的策划顾问,可合作的建筑、景观设计大师团队等)

②写明如何整合专业机构资源

(7)开发运营模式

①项目分期和近期建设规划

②开发策略

(8)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各规划业态单体投资估算、政府投资内容投资估算、各开发分期投资估算等)。

(七)征集提案评审

(1)评审时间。本项目开发策划征集提案评审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0时。

(2)评审方式。采取暗标盲评方式进行,应征人提供的开发策划方案封面及内容、评审陈述时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及关联信息。如出现单位名称及关联信息,评审委员会判定为无效应征,无效应征的应征人不能作为候选人且不能得到补偿费用。

(3)确定排名。评审小组根据要求打分,按分数高至低进行排名,第1名为中选单位,中选单位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后开展后续工作。

(4)产权归属。通过资格预审的应征人响应应征视为同意知识产权及处理权归征集人所有。

(八)策划方案深化

中选单位须充分吸收其他获得奖励补偿的应征成果优点,进一步优化完善本项目开发策划方案,达到征集人要求,并最终通过征集人及上级公司审定。若中选单位不履行本条款规定义务的,视为自行放弃中选,征集人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可依次递补确定中选单位。

四、补偿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补偿费用标准

策划方案公开征集比选费用主要由征集提案补偿费及策划方案深化费用组成,共计人民币约60万元人民币。其中征集提案补偿费共计20万元人民币(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及第三名各5万);方案深化费用最高控制价为40万元人民币(用于整合提案思路及深化策划方案等),各应征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价,报价超出40万元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应征,无效应征的应征人不能作为候选人且不能得到补偿费用。以上费用均为含税金额。

入围第一名策划单位负责整合第二名和第三名方案的亮点,形成最终方案,入围单位策划提案版权归海南旅投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补偿费用支付

本项目所涉补偿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征集提案补偿费用在评审公示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深化策划方案通过征集人认可并书面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深化费用总额的100%。支付前应征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五、相关说明

(一)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现场踏勘费用等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二)所有应征人提交的策划提案成果均不退还。

(三)本项目开发策划方案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开发策划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人负责。

六、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一)联 系 人:周工

(二)电 话:0898-********188*****739

(三)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9楼

附件:应征保密承诺书.docx






标签: 征集公告 开发 策划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