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疾控中心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疾控中心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为加强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储运、使用等各环节管理工作,确保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的科学规范、安全有效,我中心拟对2023-2024年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工作。现将本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落实国家关于疫苗采购、使用管理政策要求,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疫苗购销行为,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遴选对象
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的,拟在我市非免疫规划工作中使用的疫苗。
三、遴选方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我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委员会,根据疫苗质量、规格、价格、生产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知名度、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根据疫苗管理委员会评定结果择优选择供应厂商。
四、遴选周期
一年。
五、遴选公司的资格要求
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代理人或被授权人的情况说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证、鉴定报告书、批签发证明等。申请准入企业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2、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3、具有完善和连续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4、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5、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公示时间:2023年08月03至08月09日;7、遴选时间:2023年08月10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六、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2023年08月09日前将伊宁市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参加遴选产品目录(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2.伊宁市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遴选会,由参会成员综合评定后确定入选疫苗。疫苗遴选过程由市卫健委、我中心纪检相关人员全程监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伊宁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地址:伊宁市新路街七巷22号
联系人:章鹏联系电话:151*****753
监督员:加孜拉·帕尔哈提联系电话:180*****513
邮箱:*********@qq.com
伊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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