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绿色低碳公路主题性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公告

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绿色低碳公路主题性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S-SAGK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关于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1]5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98)。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色低碳公路主题性项目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

2.2建设规模: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起自石家庄市藁城市彭家庄,接拟改扩建的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高速公路,止于临漳县芝村(冀豫界),接河南县安阳(冀豫界)至新乡高速公路,总长约247.74公里。其中起点至西封斯互通式立交段44.80公里为新建,西封斯互通式立交至终点段165.01公里为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邯郸绕城线新建段全长约37.93公里。

起点至临漳县芝村(冀豫界)全线新建杜村、周家庄、南安庄、黄市、西封斯、邢台、漳河林场7处互通式立交,改扩建高邑、柏乡、隆尧、内丘、邢台北、南市、沙河、永年、东召里、邯郸北、邯郸南、马头、高臾、磁县14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杜村、周家庄、南市、柏乡、内丘、邢台北、邢台、邯郸南、磁县、漳河林场10处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合计65.924公里。

另建设邯郸绕城公路东南段,起自姚寨,接青兰高速公路和人民路,止于高臾,接京港澳高速公路,全长37.932公里。在人民路、沙河镇、商城3处设置互通式立交。为适应邯郸市总体规划调整,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建设人民路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长度为12.826公里。

根据交通运输部批准的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石安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公路主题性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内容涉及主体土建工程、机电、房建等21个子项,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三类:

第一大类:主体工程:温拌沥青混合料技术、橡胶沥青路面技术、

沥青拌和楼“油改气”技术、路线方案设计优化、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沿线城市建设开槽土利用、粉煤灰应用、建筑垃圾利用、路基植物纤维毯生态防护、标准化施工

第二大类:机电工程: 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公路用户低碳运行指示系统、分布式智慧供电系统

第三大类:房建工程:地源热泵、公路建筑节能技术、分布式一体化建筑太阳能并网即发即用发电系统、太阳能热水器、LED灯具、污水回收、低碳公路平台。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省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绿色低碳公路主题性项目第三方审核机构,以及项目实施方案中所有实施项目的验收工作。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到完成本项目建设绿色低碳公路主体性项目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其单位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交政发[2013]4号)的名单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9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裕华大酒店4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1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
招标代理: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层

邮 编:
050000
邮 编:
050000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转8004

联系人:
贾存兴 宋晓雨
联 系 人:
张文政 孟春秀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营业执照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 质
单位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交政发[2013]4号)的名单中。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0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绿色低碳或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合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5年及以上交通运输领域工作经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4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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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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